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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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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5

 债券代码:112049 债券简称:11安泰01

 债券代码:112101 债券简称:12安泰债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12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107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11日上午开市起复牌。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6

 债券代码:112049 债券简称:11安泰01

 债券代码:112101 债券简称:12安泰债

 安泰科技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15年12月17日(周四)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7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下午15:00 至2015年12月17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0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2、审议《选举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李向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选举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按独立董事提名人数分别表决)

 3.1、选举刘兆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选举盛希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注: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1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于2015年10月27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2015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的公告;于2015年12月1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内容。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5年12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9

 2、投票简称:安泰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安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需分别表决的议案,如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3,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注:对以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议案2: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第2.1名候选人,但投给第2.1名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议案3: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第3.1-3.2名候选人,但投给第3.1-3.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17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2)联系人:杨洋、魏峰

 (3)联系电话:010-62188403

 (4)传真:010-62182695

 (5)邮政编码:100081

 六、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回执单

 截至2015年12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泰科技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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