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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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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声学 公告编号:2015-097
债券代码:128009 债券简称:歌尔转债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号)。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接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段会禄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贾军安先生、副总经理刘春发先生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于2015年12月8日以资管计划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方式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段会禄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贾军安先生、副总经理刘春发先生通过认购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立的《鹏华资产歌尔增持4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歌尔增持4号资管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二级市场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歌尔增持4号资管计划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截止到2015年12月9日收盘,歌尔增持4号资管计划共增持公司股份81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31%,成交均价为30.64元/股,增持总金额为24,829,596元(扣除佣金和交易费用)。

 ■

 (注:截至2015年12月9日,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段会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37,25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15%;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贾军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0%;副总经理刘春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5,282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高管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资管计划增持股份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进行减持。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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