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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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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5-048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医疗”、“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10日在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文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01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从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化工”)及其子公司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增塑剂产品不超过32,0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26,000万元;向蓝帆化工的全资子公司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采购糊树脂不超过26,0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19,0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总计不超过58,000吨,总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

 鉴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吴强先生、王相武先生在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16年度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同意201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蓝帆新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00,000万元。2016年内公司及蓝帆新材料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各银行申请贷款。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文静女士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16年度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01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蓝帆新材料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等银行申请办理的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47,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并承担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016年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帆新材料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办理的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并承担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16年度,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2016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16年度拟开展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业务期间、实际金额和合作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2016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5-049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医疗”、“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蓝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上海)”)拟在2016年度从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化工”)及其子公司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增塑剂”)、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帆”)合计采购增塑剂产品不超过32,0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26,000万元;向蓝帆化工的全资子公司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晖石化”)采购糊树脂不超过26,0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19,0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总计不超过58,000吨,总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

 公司和蓝帆化工同属于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集团”)控制下的企业,蓝帆集团分别持有公司和蓝帆化工50.97%和75.00%的股权,公司与蓝帆化工的实际控制人同为李振平先生,且公司的部分董事分别在蓝帆集团、蓝帆化工及其子公司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3条款第(三)条“由本规则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蓝帆化工、齐鲁增塑剂、上海蓝帆、朗晖石化均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孙传志先生、吴强先生、王相武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本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占2014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3.1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2.5条款“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比照本规则9.7 条的规定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规则 10.2.11条所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本次交易事项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庞军航

 工商注册号:370000400005190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己二酸二辛酯、对苯二甲酸二辛酯、癸二酸二辛酯、工业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乙酰基柠檬酸三丁酯、偏苯三酸三辛脂、邻苯二甲酸二辛酯、邻苯二甲酸二异壬脂、柠檬酸三丁酯;从事邻二甲苯、邻苯二甲酸酐、辛醇的国内批发业务(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除外,许可证管理商品凭许可证经营)。

 实际控制人:李振平

 控股股东: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15年数据未经审计。

 (2)名称: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5043.67万元

 注册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208号

 法定代表人:庞军航

 工商注册号:370000018003851

 经营范围:邻苯二甲酸酐的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增塑剂、电子元器件、微特电机的生产、销售,增塑剂相关化学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1,2-丙二醇、二甘醇的销售;资格证书范围自营进出口业务;房屋、仓库、车辆(火车槽车)租赁业务;化工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李振平

 控股股东: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15年数据未经审计。

 (3)名称:上海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9月4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曙光路23号D室

 法定代表人:王相武

 工商注册号:310226000484474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具体项目见许可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建筑材料、石材、木材、一般劳防用品、五金交电、机电产品、钢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橡塑制品、纸张、办公用品、汽车配件批发、零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煤炭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李振平

 控股股东: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15年数据未经审计。

 (4)名称: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3日

 注册地点: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经济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庞军航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5,000万元

 工商注册号:370300200022402

 经营范围:对特种糊树脂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有效期至2015年7月31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李振平

 控股股东: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

 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2015年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蓝帆化工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关联关系如下:

 ■

 3、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14年、2015年从蓝帆化工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料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比重是该金额占同期采购总额的百分比(注:2015年数据未经审计)。

 2015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蓝帆化工及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是23,080.73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公司及蓝帆新材料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价格;如任何第三方的采购条件优于上述关联方所给予的条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有权向第三方采购。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2、2016年度公司及蓝帆新材料、蓝帆(上海)拟从蓝帆化工及其子公司齐鲁增塑剂、上海蓝帆采购增塑剂产品不超过32,0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26,000万元;向蓝帆化工的全资子公司朗晖石化采购糊树脂不超过26,000吨,采购金额不超过19,0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总计不超过58,000吨,总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原因、目的、必要性及持续性

 公司生产PVC手套的主要原材料为增塑剂系列产品,蓝帆化工及其子公司齐鲁增塑剂是国内规模大、品种全的增塑剂生产企业;蓝帆化工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蓝帆是齐鲁伊士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增塑剂产品在华的销售商之一;蓝帆化工的全资子公司朗晖石化工艺先进,设备自动化水平高,生产的糊树脂产品质量达到了行业先进水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增塑剂、糊树脂产品的需求量较大,完全依托外部非关联方供给,会对公司采购原料时的议价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适当从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不仅可以降低原材料供应压力,提高对外采购时的议价能力,同时还具有节省运输成本、以美元结算有利于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可以保证公司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原材料供应等优势,因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2016年及以后年度继续从关联方蓝帆化工及其子公司采购增塑剂产品。

 2、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易价格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该项交易是公允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于2015年12月10日召开,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上述交易的有关文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蓝帆新材料、蓝帆(上海)在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和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5-050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16年度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0日召开,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16年度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 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16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及蓝帆新材料2016年向上述各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整,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文静女士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及蓝帆新材料目前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付能力。公司及蓝帆新材料与上述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上述授信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蓝帆新材料2016年度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具体贷款金额将视公司及蓝帆新材料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将主要用于公司及蓝帆新材料的日常运营和贸易融资。这符合公司及蓝帆新材料的发展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及蓝帆新材料发展必要的资金,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6年的授信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5-051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12月10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医疗”或“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的正常生产运营,同意蓝帆新材料2016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47,000万元,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相关业务金额将视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山东省临朐县东城街办六期项目区兴安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9月17日

 营业期限:2009年9月17日至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PVC手套、丁腈手套、无纺布口罩、围裙系列产品、PE手套、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粒料、化工原料、劳防用品、橡胶制品销售;本企业生产、经营产品的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系:蓝帆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15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根据银行相关要求,拟同意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公司为蓝帆新材料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1年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7,000万元,明细如下:

 ■

 四、董事会意见

 蓝帆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蓝帆新材料对资金的需求,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符合蓝帆新材料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办理上述银行借款、借款担保等有关的事项。公司为蓝帆新材料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蓝帆新材料目前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付能力。同意公司为蓝帆新材料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银行相关要求,在办理蓝帆新材料借款业务时,需公司为蓝帆新材料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金额为47,000万元。公司为贷款提供担保是正常、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贷款有利于蓝帆新材料的生产运营资金需求,符合蓝帆新材料的发展需要,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该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351.89万元 (不包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计划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47,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55,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2.75%,且最大的单笔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39%,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351.89万元(不包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93%;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55,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2.7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5-052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12月10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医疗”或“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的生产运营需要,公司2016年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相关业务金额将视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帆新材料为公司申请办理的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并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 所: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清田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注册资本:人民币 贰亿肆仟柒佰贰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02日

 营业期限:2002年12月02日至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PVC手套及其他塑料制品、粒料,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丁腈手套、乳胶手套、纸浆模塑制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批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为蓝帆新材料的母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15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根据银行相关要求,拟同意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蓝帆新材料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期限:1年

 5、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蓝帆新材料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办理上述银行借款、借款担保等有关的事项。蓝帆新材料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银行相关要求,在办理公司借款业务时,蓝帆新材料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公司为蓝帆新材料的母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0,351.89万元(不包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47,000万元,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55,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2.7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351.89万元(不包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93%;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2.7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5-053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收益,2016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保本型理财产品;

 2、产品期限:可调整,且不超过一年;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占用项目建设资金;

 5、投资方向:资金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高信用等级金融产品以及债券回购等金融产品;

 6、理财产品到期本金及收益兑付:持有产品到期日后按约定日期将委托理财本金和收益划转至协议约定的公司账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7、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大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

 8、拟出资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须符合以下规定: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16年度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已认购理财产品情况

 本年度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认购的理财产品如下:

 ■

 2015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认购的理财产品共计71,330万元,任一时点认购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2亿元。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因素

 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公司购买该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2)流动性风险:该理财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每日赎回机制,在产品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3)信用风险:发行主体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产品的收益产生影响。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明确购买的理财产品必须是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不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得影响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并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

 (2)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于2012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该事项为董事会的决策事项,不适用监事会。201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使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18%,小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被委托方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16年度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这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5-054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2016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2016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产品90%以上出口,美元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主要结算货币。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汇率的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将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择机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结售汇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以远期结售汇业务作为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只限于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三、业务期间及拟投入资金

 201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但由于约定远期结汇交易额占公司出口收汇总额的比例较小,因此这一风险发生的几率也较小。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规定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目前仅限于从事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六、决策程序

 201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2016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本次开展2016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根据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产品90%以上出口,美元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主要结算货币。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汇率的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将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从长期来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减少因人民币汇率波动频繁带来的汇兑损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6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5-055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定于2015年12月30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3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2015年12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15:00至2015年12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4日。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16年度银行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3、《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2016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5年12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2月30日13:00-13:50

 2、登记地点:蓝帆医疗办公中心一楼大厅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回执》(附件),以便登记确认。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2

 2、投票简称:蓝帆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通过“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的,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二次申报为准;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二次投票为准。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邦友、赵敏

 联系电话:0533-7871008

 传 真:0533-7871018

 电子邮箱:stock@bluesail.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

 邮政编码:255400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5年12月2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5年12月28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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