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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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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80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12月9日(星期三)上午9:3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到会董事15人。公司7名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杨海贤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电力生产检修、技改和“两措”计划的议案》

 同意2016年度公司检修、技改和“两措”计划项目及费用预算。其中:检修、技改费用预算共计3,129.9万元(人民币,下同),考虑增加5%的不可预见费用后,2016年度检修与技改总费用预算为3,286.4万元;2016年度 “两措”费用预算共计149.3万元。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46亩土地政府收储工作的议案》

 (一)鉴于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房地产公司”)346亩地块短期内不具备开发条件,董事会同意深中房地产公司终止346亩土地自主开发工作,授权公司根据中山市政府收储土地的相关文件精神及2015年6月4日中山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确定的深中房地产公司346亩土地收储原则意见,开展并加快推进该地块的政府收储工作,争取在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

 (二)如果无法落实2015年6月4日中山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确定的深中房地产公司346亩土地收储原则意见,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聘请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开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346亩土地存在问题的前期工作。

 该议案关联董事吉明先生因担任深中房地产公司董事长而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水木年华花园>项目融资和担保的议案》

 (一)同意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置业公司”)将该公司所拥有的“水木年华花园”项目用地及在建工程作为其向华夏银行中山分行申请融资贷款额度的抵押担保。

 (二)同意公司为深中置业公司“水木年华花园”项目向华夏银行中山分行申请的贷款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收取担保费,有效期3年,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主债务期满后2年。

 (三)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项目相关文件。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号)。

 该议案关联董事吉明董事因担任深中置业公司董事长而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83号)。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8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12月9日(星期三)上午11:0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际到会监事7人, 张云龙员工监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授权严平员工监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赵祥智监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46亩土地政府收储工作的议案》

 (一)鉴于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房地产公司”)346亩地块短期内不具备开发条件,监事会同意深中房地产公司终止346亩土地自主开发工作,授权公司根据中山市政府收储土地的相关文件精神及2015年6月4日中山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确定的深中房地产公司346亩土地收储原则意见,开展并加快推进该地块的政府收储工作,争取在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

 (二)如果无法落实2015年6月4日中山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确定的深中房地产公司346亩土地收储原则意见,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聘请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开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346亩土地存在问题的前期工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水木年华花园>项目融资和担保的议案》

 (一)同意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置业公司”)将该公司所拥有的“水木年华花园”项目用地及在建工程作为其向华夏银行中山分行申请融资贷款额度的抵押担保。

 (二)同意公司为深中置业公司“水木年华花园”项目向华夏银行中山分行申请的贷款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收取担保费,有效期3年,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主债务期满后2年。

 (三)同意对董事长签署项目相关文件的授权。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号)。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8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置业公司”)“水木年华花园”项目开发资金需求,公司先后于2015年6月8日和2015年6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中置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深中置业公司向渤海银行中山分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下同)2年期贷款额度提供担保。但由于渤海银行审批的原因,该议案未能实施。

 鉴于深中置业公司“水木年华花园”项目已全面进入施工建设阶段,为保障项目开发后续建设所需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深中置业公司先后与多家金融机构洽谈项目融资事宜,其中华夏银行中山分行提供的融资方案相对较优,且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因此,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水木年华花园>项目融资和担保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置业公司”)将该公司所拥有的“水木年华花园”项目用地及在建工程作为其向华夏银行中山分行申请融资贷款额度的抵押担保。

 (二)同意公司为深中置业公司“水木年华花园”项目向华夏银行中山分行申请的贷款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收取担保费,有效期3年,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主债务期满后2年。

 (三)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项目相关文件。

 吉明董事因担任深中置业公司董事长而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6年3月20日

 住 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凯业街27号

 法定代表人:吉明

 注册资本:6,00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75%,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3亿元。

 (二)担保期限:有效期3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主债务期满后2年。

 (三)担保方式:

 1、深中置业公司将所拥有的“水木年华花园”项目用地及在建工程作为其向华夏银行中山分行申请融资贷款额度的抵押担保;

 2、公司为深中置业公司“水木年华花园”项目向华夏银行中山分行申请的3亿元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范围: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登记费、保险费等);债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深中置业公司“水木年华花园”项目开发后续建设所需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同意深中置业公司将该公司所拥有的“水木年华花园”项目用地及在建工程作为其向华夏银行中山分行申请的3亿元贷款额度的抵押担保。同时,同意由公司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收取担保费,有效期3年,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主债务期满后2年,深中置业公司将用项目销售收入作为担保。

 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9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的主债务均未逾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8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7日下午15:00时 至 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提示性公告日期:公司将于2015年12月23日(星期三)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提示性公告。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A/B股股权登记日均为2015年12月21日

 (七)出席对象: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见证律师。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八)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开展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46亩土地政府收储工作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水木年华花园>项目融资和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0~082号)。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17:00时

 (四)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9:30-11:30时、13:00-15:00时,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37;投票简称:南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2月27日下午15:00时至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一)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755-26948888 传真:0755-26003684

 (三)联系人:谢仰炎、江媛媛

 (四)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

 (五)邮政编码:518053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出席2015年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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