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广智先生于2014年11月6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张广智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99,279,717股的2.00%)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出资方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证券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1月7日,回购交易日为2015年12月5日。公司已于2014年11月14日披露了上述股权质押事项(公告编号:2014-050)。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派完成后,上述质押股份变更为24,000,000股。
2015年12月9日,公司收到张广智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的上述24,000,000股股份已于2015年12月4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总数为2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截至目前,张广智先生持有公司60,050,07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198,559,434股的5.01%,无质押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