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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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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5-004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3,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0,821.31万元的8.57%),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 2014年12月10日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9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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