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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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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A,交易代码:15027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场内简称:生物医药,基金代码:161726)。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将按1份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分配给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持有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将按1 份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本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份额数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折算成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30之后复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17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5年12月16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5年12月15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15年12月17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关于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300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端,交易代码:150207)、招商300地产份额(场内简称:地产分级,基金代码:161721)。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300地产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300地产份额将按1份招商300地产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300地产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300地产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分配给招商300地产A份额持有人。招商300地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300地产份额将按1 份招商300地产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300地产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300地产A份额折算成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300地产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300地产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300地产A份额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30之后复牌,招商300地产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17日招商300地产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5年12月16日)招商300地产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300地产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5年12月15日招商300地产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15年12月17日招商300地产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招商300地产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300地产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关于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场内简称:高贝塔A,交易代码:150145)、招商300高贝塔份额(场内简称:高贝分级,基金代码:161718)。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和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300高贝塔份额将按1份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和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300高贝塔份额分配给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持有人。招商300高贝塔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300高贝塔份额将按1 份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和招商300高贝塔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折算成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与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30之后复牌,招商300高贝塔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17日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5年12月16日)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5年12月15日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15年12月17日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300高贝塔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300高贝塔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300高贝塔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关于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众禄金融等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金融”)、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数米”)、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好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鼎耀华”)、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资产”)、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木基金”)、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兰德”)、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济财富”)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自2015年12月10日起,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2249)增加上述公司为代销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办理场所及相关说明

即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众禄金融、杭州数米、诺亚正行、上海好买、同花顺、唐鼎耀华、联泰资产、积木基金、新兰德、富济财富办理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的办理手续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咨询办法

1、各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2、招商基金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3、招商基金客服电话:400-887-9555

三、风险提示

(一)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办理年度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5日办理年度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年度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在本基金运作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除外,运作期到期当年除外)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本次年度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转债A份额(场内简称:转债优先,交易代码:150188)、招商可转债份额(场内简称:转债分级,基金代码:161719)。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折算前的招商可转债份额持有人,以每10 份招商可转债份额,按7份招商转债A的约定收益,获得新增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分配。折算不改变招商可转债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折算前的招商转债A持有人,以招商转债A的约定收益,获得新增招商可转债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招商转债A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招商转债A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招商可转债份额场内份额。折算不改变招商转债B 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招商转债B 的份额净值及份额数量不变。持有场外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转债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转债A份额折算成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年度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年度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转债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转债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年度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转债A份额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30之后复牌,招商转债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17日招商转债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5年12月16日)招商转债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转债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5年12月15日招商转债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15年12月17日招商转债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招商转债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转债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年度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关于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场内简称:白酒A,交易代码:150269)、招商中证白酒份额(场内简称:白酒分级,基金代码:161725)。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和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中证白酒份额将按1份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和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中证白酒份额分配给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持有人。招商中证白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中证白酒份额将按1 份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和招商中证白酒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本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的份额数■■

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30之后复牌,招商中证白酒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17日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5年12月16日)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5年12月15日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15年12月17日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中证白酒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中证白酒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场内简称:煤炭A,交易代码:150251)、招商中证煤炭份额(场内简称:煤炭分级,基金代码:161724)。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中证煤炭份额将按1份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中证煤炭份额分配给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持有人。招商中证煤炭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中证煤炭份额将按1 份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和招商中证煤炭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本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30之后复牌,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17日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5年12月16日)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5年12月15日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15年12月17日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中证煤炭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煤炭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交易代码:150200)、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基金代码:161720)。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将按1份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分配给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将按1 份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本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30之后复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17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5年12月16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5年12月15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15年12月17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关于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场内简称:银行A端,交易代码:150249)、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场内简称:银行基金,基金代码:161723)。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将按1份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分配给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持有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将按1 份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获得新增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的参考净值和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和招商中证银行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本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与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暂停交易,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30之后复牌,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正常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17日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交易日(2015年12月16日)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5年12月15日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的收盘价扣除前一期约定收益后的价格与2015年12月17日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调整后的前收盘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5年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数或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招商中证银行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邮储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为代销机构以及招商招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信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储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及中信银行自2015年12月10日起代理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49)的销售业务。

中信银行自2015年12月10日起代理招商招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15)的销售业务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办理场所

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及中信银行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等业务。

中信银行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招商招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等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上述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各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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