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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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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零七股份 公告编号:2015-122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送达的《关于对深圳市零七股

 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 528 号)。收到该函后,公司董事会给予高度重视,立即发函征询相关股东,根据股东的答复及时向深交所回复。现将公司对该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近日,我所接到投资者你公司有关问题的投诉,主要内容如下:你公司实际控制人练卫飞于2015年6月30日通过合约向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智”)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市源亨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源亨信”)100%股权。由于深圳源亨信直接持有你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97.22%股权,该笔股权转让行为涉嫌构成你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化,但是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练卫飞一直未对此股权转让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东方财智支付股权转让款后,练卫飞拒不履行转让责任并私自将股份转让于第三方,因此,你公司目前筹划控制权转让相关公告涉嫌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情况。

 回复:

 对于上述问题,公司董事会发函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博融”)和实际控制人练卫飞先生进行征询,广州博融和练卫飞先生共同答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练卫飞先生现仍持有深圳市源亨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源亨信”)100%股权,该股权并未进行任何转让(相关股权信息可在工商信息网站查询)。

 二、练卫飞先生与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智”)之转让深圳源亨信100%股权《股权转让合同》的前置条款并未履行,所以也没有发生上述合同应予以执行及告知零七股份的必要事项,因此练卫飞先生未就该已经不存在任何执行力的合同告知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练卫飞先生及控股股东广州博融目前正在筹划的控股权转让事项已如实向公司告知且公司也及时履行了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公平披露情形,前期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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