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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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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日为每年12月15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日为2015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登记在册的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300”,交易代码:165515)和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沪深300A”,交易代码:150051)。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定期份额折算后沪深300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沪深3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分配给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信诚30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信诚300份额将按一份沪深300A份额获得新增信诚300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信诚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1)信诚300份额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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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信诚300份额的场外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300份额的场外份额的分配;持有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分配。

 信诚3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沪深300A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沪深3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沪深300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沪深300A份额的份额数

 ■

 沪深300A份额折算成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3)沪深300B份额折算

 沪深300B份额不进行份额折算,其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数保持不变。

 4)折算后信诚300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信诚300份额的总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300份额的份额数+信诚3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

 5)举例:

 假设2015年12月15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当日折算前信诚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787元,沪深3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37元,沪深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537元,投资人甲持有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10000份,投资人乙持有沪深300A份额5000份,投资人丙持有信诚300份额的场外份额10000份,投资人丁持有沪深300B份额5000份,则:

 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信诚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0.787-0.5×(1.037-1.000)=0.769元,沪深3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沪深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变

 投资人甲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0.5×10000×(1.037-1.000)]/0.769=240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人乙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5000×(1.037-1.000)]/0.769=240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人丙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0.5×10000×(1.037-1.000)]/0.769=240.57份(场外新增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即: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投资人甲共持有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10240份,投资人乙共持有沪深300A份额5000份及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240份,投资人丙共持有信诚300份额的场外份额10240.57份,投资人丁仍持有沪深300B份额5000份。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日(即2015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沪深300A和沪深300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沪深300A暂停交易,沪深300B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沪深300A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30复牌,沪深300B正常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17日沪深3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2月16日的沪深300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沪深300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沪深300A于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信诚300场内份额分配给沪深300A的份额持有人,而信诚300为跟踪沪深30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沪深300A新增份额折算成的信诚300的场内份额数和信诚300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份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沪深300A或信诚300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信诚300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日为每年12月15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日为2015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登记在册的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金融”,交易代码:165521)和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金融A”,交易代码:150157)。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金融A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金融的场内份额分配给金融A份额持有人。信诚金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信诚金融份额将按一份金融A份额获得新增信诚金融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信诚金融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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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信诚金融的场外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金融的场外份额的分配;持有信诚金融的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金融的场内份额的分配。

 信诚金融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信诚金融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2)金融A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金融A份额的份额数

 ■

 金融A份额折算成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3)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金融B”)的份额折算

 金融B份额不进行份额折算,其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数保持不变。

 4)折算后信诚金融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信诚金融份额的总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金融份额的份额数+信诚金融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金融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

 5)举例:

 假设2015年12月15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当日折算前信诚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4元,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8元,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50元,投资人甲持有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内份额10000份,投资人乙持有金融A份额5000份,投资人丙持有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外份额10000份,投资人丁持有金融B份额5000份,则:

 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信诚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4-0.5×(1.058-1.000)=0.975元,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变

 投资人甲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0.5×10000×(1.058-1.000)]/0.975=297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乙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5000×(1.058-1.000)]/0.975=297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丙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0.5×10000×(1.058-1.000)]/0.975=297.44份(场外新增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即: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投资人甲共持有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内份额10297份,投资人乙共持有金融A份额5000份及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内份额297份,投资人丙共持有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外份额10297.44份,投资人丁仍持有金融B份额5000份。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日(即2015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金融A和金融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金融A暂停交易,金融B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金融A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30复牌,金融B正常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17日金融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2月16日的金融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金融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金融A于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信诚金融场内份额分配给金融A的份额持有人,而信诚金融为跟踪中证800金融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金融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金融A新增份额折算成的信诚金融的场内份额数和信诚金融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持有较少金融A或信诚金融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信诚金融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

 业务的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日为每年12月15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日为2015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登记在册的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医药”,交易代码:165519)和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医药800A”,交易代码:150148)。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定期份额折算后医药800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医药800A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医药的场内份额分配给医药800A份额持有人。信诚医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信诚医药份额将按一份医药800A份额获得新增信诚医药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信诚医药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1)信诚医药份额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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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信诚医药的场外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医药的场外份额的分配;持有信诚医药的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医药的场内份额的分配。

 信诚医药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信诚医药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2)医药800A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医药8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医药800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医药800A份额的份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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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800A份额折算成信诚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3)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医药800B”)的份额折算

 医药800B份额不进行份额折算,其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数保持不变。

 4)折算后信诚医药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信诚医药份额的总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医药份额的份额数+信诚医药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医药800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

 5)举例:

 假设2015年12月15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当日折算前信诚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91元,医药8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39元,医药8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743元,投资人甲持有信诚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10000份,投资人乙持有医药800A份额5000份,投资人丙持有信诚医药份额的场外份额10000份,投资人丁持有医药800B份额5000份,则:

 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信诚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0.891-0.5×(1.039-1.000)=0.872元,医药8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医药8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变

 投资人甲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0.5×10000×(1.039-1.000)]/0.872=223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乙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5000×(1.039-1.000)]/0.872=223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丙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0.5×10000×(1.039-1.000)]/0.872=223.62份(场外新增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即: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投资人甲共持有信诚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10223份,投资人乙共持有医药800A份额5000份及信诚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223份,投资人丙共持有信诚医药份额的场外份额10223.62份,投资人丁仍持有医药800B份额5000份。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日(即2015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医药800A和医药800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医药800A暂停交易,医药800B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医药800A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30复牌,医药800B正常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17日医药8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2月16日的医药800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医药800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医药800A于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信诚医药场内份额分配给医药800A的份额持有人,而信诚医药为跟踪中证800制药与生物科技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医药8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医药800A新增份额折算成的信诚医药的场内份额数和信诚医药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持有较少医药800A或信诚医药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信诚医药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日为每年12月15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日为2015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登记在册的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有色”,交易代码:165520)和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有色800A”,交易代码:150150)。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定期份额折算后有色800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有色800A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有色的场内份额分配给有色800A份额持有人。信诚有色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信诚有色份额将按一份有色800A份额获得新增信诚有色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信诚有色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1)信诚有色份额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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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信诚有色的场外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有色的场外份额的分配;持有信诚有色的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有色的场内份额的分配。

 信诚有色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信诚有色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2)有色800A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有色8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有色800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有色800A份额的份额数

 ■

 有色800A份额折算成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3)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有色800B”)的份额折算

 有色800B份额不进行份额折算,其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数保持不变。

 4)折算后信诚有色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信诚有色份额的总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有色份额的份额数+信诚有色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有色份额数+有色800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有色份额数。

 5)举例:

 假设2015年12月15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当日折算前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4元,有色8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元,有色8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83元,投资人甲持有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10000份,投资人乙持有有色800A份额5000份,投资人丙持有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外份额10000份,投资人丁持有有色800B份额5000份,则:

 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54-0.5×(1.025-1.000)=1.042元,有色8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有色8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变

 投资人甲新增的信诚有色份额数=[0.5×10000×(1.025-1.000)]/1.042=119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乙新增的信诚有色份额数=[5000×(1.025-1.000)]/1.042=119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丙新增的信诚有色份额数=[0.5×10000×(1.025-1.000)]/1.042=119.96份(场外新增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即: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投资人甲共持有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10119份,投资人乙共持有有色800A份额5000份及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119份,投资人丙共持有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外份额10119.96份,投资人丁仍持有有色800B份额5000份。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日(即2015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有色800A和有色800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有色800A暂停交易,有色800B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有色800A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30复牌,有色800B正常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17日有色8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2月16日的有色800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有色800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有色800A于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信诚有色场内份额分配给有色800A的份额持有人,而信诚有色为跟踪中证800有色金属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有色8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有色800A新增份额折算成的信诚有色的场内份额数和信诚有色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份计入基金资产,持有较少有色800A或信诚有色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信诚有色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日为每年12月15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日为2015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登记在册的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信诚TMT”,交易代码:165522)和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场内简称“TMT中证A”,交易代码:150173)。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定期份额折算后TMT中证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TMT中证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TMT份额的场内份额分配给TMT中证A份额持有人。信诚TMT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信诚TMT份额将按一份TMT中证A份额获得新增信诚TMT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信诚TMT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1)信诚TMT份额折算

 ■

 ■

 持有信诚TMT份额的场外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TMT份额的场外份额的分配;持有信诚TMT份额的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TMT份额的场内份额的分配。

 信诚TMT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信诚TMT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2)TMT中证A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TMT中证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TMT中证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TMT中证A份额的份额数

 ■

 TMT中证A份额折算成信诚TMT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3)TMT中证B份额折算

 TMT中证B份额不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其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数保持不变。

 4)折算后信诚TMT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信诚TMT份额的总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TMT份额的份额数+信诚TMT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TMT份额数+TMT中证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TMT份额数。

 5)举例:

 假设2015年12月15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当日折算前信诚TMT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83元,TMT中证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4元,TMT中证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42元,投资人甲持有信诚TMT份额的场内份额10000份,投资人乙持有TMT中证A份额5000份,投资人丙持有信诚TMT份额的场外份额10000份,投资人丁持有TMT中证B份额5000份,则:

 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信诚TMT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83-0.5×(1.024-1.000)=1.071元,TMT中证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TMT中证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变

 投资人甲新增的信诚TMT份额数=[0.5×10000×(1.024-1.000)]/1.071=112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乙新增的信诚TMT份额数=[5000×(1.024-1.000)]/1.071=112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丙新增的信诚TMT份额数=[0.5×10000×(1.024-1.000)]/1.071=112.04份(场外新增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即: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投资人甲共持有信诚TMT份额的场内份额10112份,投资人乙共持有TMT中证A份额5000份及信诚TMT份额的场内份额112份,投资人丙共持有信诚TMT份额的场外份额10112.04份,投资人丁仍持有TMT中证B份额5000份。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日(即2015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TMT中证A和TMT中证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TMT中证A暂停交易,TMT中证B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TMT中证A将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30复牌,TMT中证B正常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12月17日TMT中证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2月16日的TMT中证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TMT中证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TMT中证A于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信诚TMT场内份额分配给TMT中证A的份额持有人,而信诚TMT为跟踪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TMT中证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TMT中证A新增份额折算成的信诚TMT的场内份额数和信诚TMT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持有较少TMT中证A或信诚TMT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信诚TMT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年12月7日于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将于2015年12月11日开放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现就具体相关事宜作如下提示: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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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季季添金份额(以下简称“季季添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3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3个月的对日;本基金岁岁添金份额(以下简称“岁岁添金”) 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封闭运作,仅在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一年的对日,即运作周年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开放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后续月份实际不存在对日的,则到期日提前至上一工作日。2015年12月11日为季季添金与岁岁添金共同的开放日, 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季季添金与岁岁添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基金管理人决定顺延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其开放日为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代销网点申购季季添金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有认、申购季季添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首次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 元。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2)通过代销网点申购岁岁添金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岁岁添金申购业务的不受首次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最低申购金额为每笔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1)季季添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2)岁岁添金的申购费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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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岁添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季季添金的申购价格以人民币1.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岁岁添金采用 “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购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季季添金或岁岁添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都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季季添金的赎回价格以人民币1.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岁岁添金采用 “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次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1)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出基金赎回费。(2)申购费补差: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大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费补差(外扣)=转出净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净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由非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补差费+结转收益)/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目前暂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的以下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季季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

 本基金与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仅限上述基金的开放日的交易时间。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参见届时相关公告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

 (2)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2015年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邮编200120,直销传真:021-50120895,客服热线:400-666-0066。

 (2)网上直销平台:交易网址www.xcfunds.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基金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其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仅开通季季添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季季添金份额的转换转入与转换转出业务暂不开通办理,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3年3月12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季季添金和本基金岁岁添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季季添金、岁岁添金和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在前述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季季添金、岁岁添金和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9季季添金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披露的特别说明

 季季添金开放日,按照折算比例调整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同时将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000元。

 为方便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季季添金开放日当日通过本公司网站及销售机构披露的净值为折算调整至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对应查询到的持有的基金份额为折算调整后的基金份额。

 季季添金开放日当日通过指定报刊披露的净值仍然为折算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至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将在开放日后一工作日的指定报刊予以披露。

 开放日当日, 季季添金按照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办理申购与赎回。

 10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日,即2015年12月11日,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季季添金份额和岁岁添金份额。以“运作周年滚动”的方式运作。季季添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3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岁岁添金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封闭运作,仅在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每次开放仅开放一个工作日。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收益计算方式不同,其中,季季添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本基金在扣除季季添金的本金和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岁岁添金享有,亏损以岁岁添金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岁岁添金首先承担。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季季添金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3) 季季添金的开放日和折算基准日为同一工作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3个月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季季添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季季添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假设岁岁添金的开放日为T日,则折算基准日为T-2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岁岁添金每年折算一次。折算基准日日终,岁岁添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岁岁添金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具体的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 本基金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原则: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季季添金或岁岁添金的每个开放日(T 日)的下一个工作日(T+1 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在任一运作周年的第四个季季添金的开放日,即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共同开放日(T日)提出的对于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申购申请,如果对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小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季季添金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并对岁岁添金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i. 在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岁岁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ii. 在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岁岁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仍小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并按照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岁岁添金的份额余额进行按比例强制赎回;

 iii. 在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岁岁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此时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大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按照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而不会对岁岁添金既有的份额余额进行强制赎回。

 如果对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大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岁岁添金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并对季季添金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i. 在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季季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ii. 在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季季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仍大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并按照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进行按比例强制赎回;

 iii. 在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季季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此时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小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按照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而不会对季季添金既有的份额余额进行强制赎回。

 具体的确认计算方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1月27日发布的《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基金之季季添金份额第四个运作周年利差设定的公告》,本基金第四个运作周年的利差值确定为2.0%。

 (6)季季添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年约定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设定,并在开放日公告。本次开放日次日起所适用的季季添金的年约定收益率将根据此次季季添金的开放日的前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当时适用税率)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季季添金份额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季季添金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季季添金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季季添金收益率计算的具体规定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7)有关本基金此次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8)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9)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10)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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