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联合评级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最近三年,发行人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主体评级结果与本次评级结果无差异。
三、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和使用情况
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4,231,588.00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2,403,660.16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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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公司在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
(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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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所列为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内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上融资工具均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债券余额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的累计债券余额为60亿元,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2,496,336.08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累计债券余额占该净资产的比例为24.04%,未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
(五)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有关合并口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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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第三节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通过保证担保的方式增信,由晋能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予以持续监督。除保证担保外,为保证本期债券如期兑息兑付,发行人还设立了具体偿债计划以及相应保障措施。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开化寺街86号五层
成立日期:2013年4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王启瑞
注册资本:叁佰陆拾亿元整
注册号:14000011011226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煤炭企业;煤焦科技开发、技术转让;自有房屋租赁;能源领域投资;提供煤炭信息咨询服务;煤层气投资;发电、输变电工程的技术资询;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电力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采购和销售。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由发行人和煤销集团合并重组而设立,业务类型主要为上述两家公司原有业务体系。晋能集团成立后,对发行人及煤销集团存续业务进行优化重组,形成煤炭产业、电力产业、贸易物流产业、燃气产业及多元业务产业。
收入构成方面,晋能集团的营业收入由贸易物流、煤炭生产、电力、燃气、新能源和其他多元业务构成。其中,贸易物流主要由煤炭运销业务构成,多元产业板块包含焦炭经营、多元投资及各类生产辅助产业。2014年,贸易物流、煤炭生产、电力、燃气、新能源和其他多元业务的在营业收入中占比分别为65.30%、5.47%、4.03%、1.19%、0.10%和23.90%,毛利率分别为3.43%、36.83%、20.20%、12.93%、23.59%和7.05%。2014年,晋能集团完成煤炭贸易量40,825.50亿吨;炭生产量7,031.20万吨,销量4,217.70万吨,平均价格为250.21万吨;发电量125.10亿千瓦时,售电量68.40亿千瓦时;售气量9.20亿立方米。
盈利能力方面,晋能集团贸易物流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低,但仍是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受煤炭行业景气下行影响,晋能集团自产煤炭销售价格持续下滑,煤炭生产板块毛利率持续下降;电力板块受益于煤炭价格下行及配电能力增强,板块毛利率持续小幅提升;燃气板块收入、毛利润和毛利率逐年提升;多元板块整体盈利能力偏低且近年呈弱化趋势。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晋能集团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5〕第1229号),2015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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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平均余额×100%
(三)资信状况
1、晋能集团在银行间具有优良的信用记录,与多家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15年6月30日,晋能集团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122.71亿元,其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188.56亿元。
2、近三年,晋能集团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违约的情况。
3、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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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所列为晋能集团及其子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内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上融资工具均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4、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及其占净资产比例
截至2015年6月30日,晋能集团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10,390.00万元,占其净资产的比例为2.06%,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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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截止2014年末和2015年6月末,晋能集团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93和1.20,速动比率分别为0.78和1.01,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且流动性有所提高;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截止2014年末和2015年6月末,晋能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76.68%和76.74%,资产负债率基本持平,在能源行业处于中等水平,具有较好的抗风险能力。
2014年度和2015年上半年,晋能集团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296,320.86万元和3,992,162.12万元,分别实现利润总额66,055.48万元和18,805.1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527.79万元和142.92万元,净利润较少主要因为2014年煤炭价格降幅较大,晋能集团的煤炭生产和贸易业务获利水平较低。2014年度和201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89,610.02万元和844,225.68万元,经营状况较好。总体看,晋能集团整体偿债能力较强,为本期债务的按时偿还提供了保障。
6、担保人其他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本期债券的担保人晋能集团为发行人的唯一股东。除发行人股权外,晋能集团还持有煤销集团100%的股权,截至2015年6月30日,煤销集团的净资产合计2,734,583.08万元。晋能集团所持煤销集团股权无权利限制,且不存在后续权利限制安排。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的债券种类、金额
本次债券为被担保债券,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可分期发行。本次债券的期限和品种由募集说明书规定。
(二)担保期限
因本次债券为分期发行,担保人就各期债券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分别计算,分别为分期发行的本次债券发行首日至分期发行的本次债券到期日后六个月止。债券持有人在上述保证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就该期发行的本次债券承担保证责任的,或本次债券持有人在上述保证期间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前向担保人追偿的,担保人将被免除保证责任。
(三)担保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担保范围
担保人提供保证的范围为本次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它依法应支付的费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若发行人未能按期还本付息,担保人将在上述保证责任的范围内为本次债券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五)发行人、担保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发行人不能依据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的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次债券的本息,担保人在担保函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将相应的本金和/或利息兑付资金、因发行人未按期履行兑付义务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一并划入本次债券持有人或本次发行受托管理人指定的账户。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具体约定如下:在担保函规定的保证期间内,担保人应在收到本次债券持有人或受托管理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符合条件的索赔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凭本次债券持有人或受托管理人持有本次债券凭证的原件在保证范围内支付索赔的金额。
(六)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本次债券持有人依法将本次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按担保函的约定继续承担对该第三人的保证责任。
(七)保证责任的相关事宜
经中国证监会和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无须另行征得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八)担保函的生效
担保函自以下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并在担保函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
1、本次债券的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已在担保函上签字并加盖担保人公章。
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担保事项作持续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就下列担保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1、担保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散或者申请破产等对本期债券持有人产生重大影响的主体变更事项时,本期债券持有人权利的行使;2、变更本期债券的担保人或者担保方式。对于免除或减少本期债券担保人对本期债券的保证义务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四分之三以上(包括四分之三)通过才能生效。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当出现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担保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主体进行沟通,促成该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主体所接受,督促该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四、具体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12月14日,债券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5年每年的12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12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的12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一)具体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承诺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2、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海通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海通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海通证券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3、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发行人指定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本期债券偿付工作,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本金兑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与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4、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以及到期本金的支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5、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发行人将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披露债券募集说明书,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披露中期报告和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担保人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6、发行人承诺
根据发行人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及股东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采取如下措施: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二)其他保障措施
1、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
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6,306.54万元、93,007.27万元、121,057.72万元、和59,625.9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8,547.64万元、196,388.70万元、171,693.12万元和403,734.68万元,净利润与经营现金净流量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增长,对煤炭、电力的需求仍将保持稳步增长,公司的盈利能力预期具有可持续性,为偿还本期债券的到期本息提供良好的保障。
2、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外部融资渠道通畅
发行人多年来与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获得了较高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4,231,588.00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2,403,660.16万元。即使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公司也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2)资产变现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1,016,144.55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18,325.8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393,090.48万元。其中,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持有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80)6.93亿股流通股股权、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78)4.25亿股流通股股权、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67)0.70亿股流通股股权以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00)2.35亿股流通股股权,按照2015年6月30日的收盘价计算,市场价值约为154.35亿元。上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保障,必要时可以通过变现流动资产和上市公司股权补充偿债资金。
五、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并计划于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签订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一)开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专款专用
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确保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专款专用,并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设立偿债资金专户
1、资金来源
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不断增长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入。
2、提取时间、频率及金额
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七个工作日内,偿债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应偿还本期债券的本息金额。
3、管理方式
(1)发行人指定财务部门负责偿债资金专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在本期债券付息日或兑付日所在年度的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如期偿付。
(2)发行人将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好筹资和投资计划,同时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保证发行人在付息日或兑付日前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用于向债券持有人偿付本息。
4、监督安排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监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偿债资金专户内资金专门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对偿债资金专户资金的归集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偿债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六、违约的相关处理
(一)本期债券违约的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则构成违约。
(二)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和/或担保人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三)债券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债券违约后,相关方先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依据中国法律按照诉讼或司法程序向有关法院提起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进行裁决。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拾亿元整
实缴资本:人民币陆拾亿元整
邮编:030002
注册地址:太原市东缉虎营37号
法定代表人:王启瑞
成立日期:1990年7月19日
联系人:夏贵所、张晓宁
联系电话:0351-3111930
传真:0351-3111914
所属行业:煤炭、电力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11001158-7
经营范围:电、热的生产和销售;发电、输变电工程的技术咨询;电力调度、生产管理及电力营销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力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采购、开发、生产和销售。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设置、公司治理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公司内设部门组织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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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公司治理
1、发行人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和《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章程》,逐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经营管理层。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唯一股东,行使以下职权:决定集团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委派和更换集团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指定董事长,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批准集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定集团公司的有关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批准和修改集团公司章程;其他应由股东决定的事项。
公司设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由股东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为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董事会对股东负责,执行股东决定,并向其报告工作;决定集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制定集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集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及发行集团公司债券的方案;拟定集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的方案;决定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集团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制定集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批准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章程;批准集团公司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有1名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由股东委派。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股东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发行人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兼任总经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集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集团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3、发行人的独立性
(1)业务方面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业务,建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及履行各项业务活动中,均由发行人业务人员以发行人名义办理相关事宜,发行人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方面是独立的。
(2)人员方面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已实现独立,并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
(3)资产方面
发行人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由公司拥有,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
(4)机构方面
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人事等均设立有自己的独立机构,与控股股东完全独立。
(5)财务方面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执行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在银行开设独立账户,独立依法纳税。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机构,与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做到了业务分开、机构独立、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分开,符合独立性的要求。
4、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发行人高度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方面建章建制,把内部控制全面、完善覆盖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各个领域;另一方面强化执行把内控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作用。具体如下:
(1)会计核算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发行人特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包括固定资产、基本建设财务、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基础工作、资产损失、终止清算管理等内容。
(2)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综合管理,发行人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等,涵盖筹资、财务预算、投资决策等具体内容。发行人各下属公司的对外融资必须经发行人审批,报批的内容包括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及担保方式等;各下属公司制定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单位负责人、财务主管等各级领导的审批权限、职工备用金的最高限额及资金支付的程序,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严格执行;同时,近年来发行人加大了项目投资力度,确定了投资管理部为投资主管部门,明确了投资立项审批程序、计划管理、组织实施等相关制度。
(3)风险控制制度
发行人为对公司内部及子公司展开和规范运作内部审计工作,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明确发行人内部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为了规范公司担保业务工作程序,发行人制定了《担保管理办法》,从担保范围、被担保对象、担保原则、担保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财务处为担保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被担保人资格、资信状况、项目的真实性及可行性、反担保措施等内容,最终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后,方可签订担保合同;发行人为外部企业提供担保经过严格的审查,被担保主体原则上要求是与发行人经济利益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同时规定不为股本投资性质借贷业务、注册资金提供担保。
(4)重大事项决策
发行人委托二级子公司对三级子公司进行管理,子公司经营活动要纳入发行人确定的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完成发行人要求的目标任务;全资子公司在发行人授权范围内,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全资子公司对经营的资产负有保值增值的责任。发行人严格控制对外投资,二级、三级公司投资均需要发行人批准;通过全面预算监控发行人本部、二级、三级企业的经营活动,对二三级企业年度预算进行审批,对重大经营决策进行审批,对年度经营结果进行考核。
5、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期公司债券成功发行后,发行人财务部将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三)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二级子公司共计20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有1家,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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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
1、控股股东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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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子公司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所属全部子公司共有117户。其中:2级子公司20户,3级子公司73户,4级子公司22户,5级子公司2户。二级子公司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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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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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关联方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共有281户。
(二)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和采购商品根据市场价结算;其余关联交易如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关联担保、提供资金(贷款)、租赁手续费收入、上交管理费、委贷利息收入、委贷利息支出、股东存款利息收入等按照协议价格结算。
(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由于母公司并不从事具体经营业务,未制定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发行人关联交易遵循独立交易、市场化定价原则,有市场价的按照市场价结算,没有市场价的按照协议价格结算。发行人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开化寺街86号五层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王启瑞
注册资本:叁佰陆拾亿元整
注册号:14000011011226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煤炭企业;煤焦科技开发、技术转让;自有房屋租赁;能源领域投资;提供煤炭信息咨询服务;煤层气投资;发电、输变电工程的技术咨询;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电力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采购和销售。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晋能集团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5〕第1229号),2015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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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平均余额×100%
晋能集团合并重组发行人和煤销集团,业务类型和主要资产主要为上述两家公司原有业务体系和资产。晋能集团成立后,对煤销集团及发行人存续业务进行优化重组,形成煤炭产业、电力产业、贸易物流产业、燃气产业等多元化发展格局。截至2015年6月30日,煤销集团的净资产合计2,734,583.08万元。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晋能集团所持山西国电和煤销集团股权不存在争议且未被质押。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国资委。
(三)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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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股东的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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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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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简历
1、董事
(1)王启瑞先生,1967年出生,党员,高级工程师,博士学历,2015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总经理。曾任准格尔煤炭工业公司黑岱沟露天煤矿总工程师、副矿长,神华胜利煤田筹备处处长,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神华准能资源综合开发公司总经理,神华准格尔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
(2)傅志明先生,1957年出生,党员,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200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经营部主任。
(3)樊洪先生,1956年出生,党员,高级工程师,大专学历,2009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曾任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4)郭永和先生,1958年出生,党员,大专学历,2008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曾任山西省军区教导大队训练处处长,中共山西省委统战部三处助理调研员,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办公室秘书、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2、监事
(1)马平先生,1955年出生,本科学历,担任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201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刘俊士先生,195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担任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第六办事处主任,201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3)常代有先生,1972年出生,党员,工程师,本科学历,2014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曾任山西能源产业集团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产业管理部部长。
3、高级管理人员
(1)王启瑞先生,1967年出生,党员,高级工程师,博士学历,2015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总经理。简历详见董事从业简历。
(2)白雷先生,1962年出生,党员,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2008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曾任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科员、法制局处长。
(3)刘世文先生,1963年出生,党员,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2009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曾任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党组秘书。
(4)刘会成先生,1965年出生,党员,研究生学历,2009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曾任通宝能源总经济师、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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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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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平先生、刘俊士先生现为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在担任公司监事的同时还担任其余多家公司监事。除此之外,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再无在其他单位任职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的情况。
六、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介绍
发行人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发电和配电两端市场、控股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集资产经营和资本运营于一体的特大型集团公司。近年来,发行人致力于传统能源新型化和新兴能源规模化,逐步形成了以电力和煤炭为核心、以金融和投资为支撑的产业格局。目前,发行人主营业务涵盖发电业务、配电业务、燃气业务、煤炭生产、煤炭贸易、非煤贸易及其他等,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电力、煤炭和贸易板块。
(二)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按行业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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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2012年和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来自经审阅的2012年度和2013年度模拟财务报表,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来自经审计的2014年财务报表。
从收入构成来看,发电业务、配电业务、煤炭生产、煤炭贸易和非煤贸易构成了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三)公司主要业务模式
1、发电业务
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运营的控股和参股电厂权益装机容量941.02万千瓦,其中,已投产控股装机容量379.58万千瓦,在建控股装机容量216.64万千瓦。发行人发电业务主要由火电、水电和风电构成,生物发电、光伏发电和其他电力相关业务规模和占比均较小。近年来,除重点发展煤电一体、坑口电站等传统业务外,发行人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推进产权结构多元化,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开发新型能源项目,开展煤矸石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热电联产、粉煤灰综合利用、IGCC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截至2015年6月末,发行人控股在建电力项目6个,包括4个煤矸石发电项目、1个风电项目和1个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总投资177.38亿元。随着在建和拟建电厂的完工,公司电力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
2、配电业务
发行人配电业务的经营主体为通宝能源全资子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主要从国家电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采购电能,通过电网配送并销售给下游终端客户,电力采购价格及销售价格均由物价部门确定,可获取购销差价。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上半年,发行人购电价均为0.37元/千瓦时,主要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平均售电价分别为0.66元/千瓦时、0.67元/千瓦时、0.58元/千瓦时和0.66元/千瓦时,当月结算。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拥有山西省经济及信息化委员会核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具有独立的供电营业区,承担山西省内12个县(区)电力配售业务,向供电区域内超过280万人提供电力供应。报告期内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变电站、变电总容量和所辖配电企业售电量均保持较快增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3、燃气业务
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气化山西”目标,发行人大力发展燃气产业,进行燃气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是山西省“四气”产业一体化开发利用主体之一,产业涉及长输管网、城市燃气、加气站、煤层气液化等。随着下游管道线路逐步完善及售气量增长,发行人燃气业务规模效应逐渐显现,燃气板块盈利能力不断提升,2012年至2014年,发行人燃气业务收入分别为75,356.08万元、121,963.98万元和173,974.26万元,复合增长率达51.94%。
发行人燃气业务经营主体主要是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通宝能源旗下子公司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主要从中石油相关子公司进行天然气采购,然后销售给下游以居民用户为主的终端用户,以现金结算。销售价格由物价部门制定,公司获取购销差价。
4、煤炭贸易与煤炭生产
2013年之前,发行人煤炭贸易主要由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山西国盛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和山西晋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负责经营。2013年3月12日,根据煤销集团与发行人签署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煤销集团将其持有的12家煤炭子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发行人。自此,发行人拥有了遍布山西、辐射全国的煤炭贸易业务资源,并依托新划入煤炭子公司所拥有的铁路发货站及铁路线资产形成了完善的煤炭贸易体系,煤炭贸易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上半年,发行人煤炭贸易收入分别为2,048,096.73万元、2,134,640.72万元、1,595,293.66万元和583,398.18万元,呈波动减少趋势,主要因2014年以来宏观经济不景气使得煤炭下游需求疲软所致。
同时,发行人通过12家煤炭子公司控股三元煤业、王庄煤业、马堡煤业和盛平煤业涉足煤炭生产领域,并通过每年晋能集团召开的次年煤炭销售订货会,与各地大型客户签订年度购货协议,确定重点客户的购货量,并采用预付款方式进行销售结算。截至2014年末,上述四家煤矿评估煤炭资源储量5.62亿吨,煤炭质量较好,主要煤种为贫瘦煤、贫煤及焦煤,核定产能合计700万吨/年,其中三元煤业和王庄煤业主要生产钢厂需要的喷吹煤和配焦煤,售价较高。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上半年,发行人煤炭生产业务分别实现收入415,560.74万元、408,721.14万元、286,999.83万元和120,893.0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67%、9.65%、8.01%和9.58%。
5、非煤贸易及其他
发行人非煤贸易业务及其他主要涵盖钢、铜、光伏产品及车辆零配件制造,下游客户主要为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金川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其他贸易公司,贸易结算方式全部为现金结算,定价采用市场定价原则。其中钢材与铜的贸易由2013年从煤销集团划入的12家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山西国盛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经营;光伏产品的贸易由晋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运营;车辆零配件制造由山西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的山西恒泰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非煤贸易结算方面,上游采购结算方式主要为全款预付;下游销售结算方式主要为全额预收,采购和销售均为按月结算。非煤贸易上下游均采用市场定价,毛利润为上下游价差,相应毛利率较低,贸易产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随着贸易产品的逐年丰富,发行人报告期内非煤贸易及其他版块业务收入整体上升较快。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申报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发行人于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2013年3月12日,发行人与煤销集团签订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煤销集团将其持有的12家子公司100%的股权划转至发行人。为了比较整体财务状况,发行人和新划入的12家全资子公司从2012年1月1日进行模拟合并,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一直从事相关业务的基础上,按照持续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除企业合并准则外)编制模拟合并报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2年度与2013年度模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阅字〔2015〕第070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3〕第7135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4〕第07331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0745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5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15年1-6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2012年和2013年数据来自经审阅的2012年度和2013年度模拟财务报表,2014年数据来自经审计的2014年财务报表,2015年上半年数据来自未经审计的2015年半年报。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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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A.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B.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C.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D.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E.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F.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G.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H.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平均数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以及本次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一)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合计3,019,258.08万元,占发行人负债合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数据)的63.97%。依照期限结构来看,1年以内(含1年)、1-3年(含3年)、3-5年(含5年)、5-10年(含10年)和10年以上分别占比2.25%、17.70%、5.30%、7.70%、12.80%和45.75%。依照融资方式划分,信用融资和担保融资分别占比45.75%和54.25%。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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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
2、本次债券总额400,000.00万元计入2015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3、本次债券所募集资金205,500.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调整债务结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00,000.00万元。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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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券发行是发行人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加强负债结构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成为公司长期资金的来源之一,使公司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和部分偿债能力指标得以优化,降低了公司合并口径和母公司口径流动负债比例,合并口径和母公司口径流动比率也得到改善,短期偿债能力增强,从而为发行人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均衡发展,以及利润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12年吕梁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孝西集运站委托孝义市兴宏煤业有限公司代加工电煤8,000吨,账面价值202.38万元,至2014年末仍未收回,2015年2月吕梁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就此事项提起诉讼。
(二)或有事项
1、晋中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左权县辽阳发运有限责任公司和左权县鸿泰发运有限公司划入时,因左权县辽阳发运有限责任公司和左权县鸿泰发运有限公司终止与冯兵将签订的目标经营责任协议书而应向其支付补偿金600.00万元,2014年度已支付300.00万元。
2、太原聚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晋华煤炭物流有限公司因销售合同纠纷被中铁物资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合计2,149.46万元。该案件尚未审结,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晋华煤炭物流有限公司价值6,868.27万元的土地被冻结。
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14年末,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公司对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总金额为1,369,039.34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56.76%,其中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1,268,649.34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52.04%;对外担保金额合计100,39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4.12%。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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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事项
1、山西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山西恒泰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股东襄汾县恒泰制动器有限公司,要求其归还1,000万元专利预付款及资金占用利息。2014年11月13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并民初字第519号民事判决,判定襄汾县恒泰制动器有限公司归还山西恒泰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及利息(自2010年7月10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未按期收回转到表外的应收租赁合同利息3,123.37万元,其中:罚息1,300.31万元。
3、因交城县永明吊装运输有限公司未能偿还到期融资租赁款,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将其诉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已进入二审判决执行阶段。判决要求交城县永明吊装运输有限公司支付全部到期未付租金2,828.90万元,违约金4.87万元,合计2,833.77万元,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收益支付,自2012年4月11日起至完全付清为止。
六、资产抵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资产的抵押、质押、担保以及其他受限的资产合计64,569.07万元。其中,因担保受限的资产1,699.64万元,占比2.63%,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62,869.43万元,占比97.37%。长期应收款为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金额为54,400.52万元,主要为子公司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银行贷款的质押物。发行人资产受限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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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看,发行人资产中受限资产占比很小,且不存在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交易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决议,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经公司股东批准,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在股东批准的上述用途范围内,发行人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到期的19,000.00万元短期借款、112,000.00万元中期借款、以及融资成本较高且需提前分期还本的74,500.00万元长期借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偿还公司债务
发行人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偿还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到期的131,000.00万元中、短期借款,将延长公司债务期限,使公司获得相对稳定的长期资金;同时,公司偿还74,500.00万元融资成本较高且需提前分期还本的银行贷款,以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及其波动性,控制偿债风险。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合并口径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的比率将从32.22%降低至28.87%,因而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公司拟偿还的借款主要包括: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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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次债券的审批和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发行人将根据该时点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的需要,可能对具体偿还计划作出调整。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将根据上述债务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发行人将通过股东借款或银行委托贷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在下属子公司间进行有效调配,下属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到期前偿还股东借款或委托贷款。如果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偿还以上债务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2、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除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外,剩余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流动性风险
近年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发行人的货币资金需求持续增加。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1,016,144.55万元,虽较2014年末有所上升,但与公司3,568,992.70万元(2014年度数据)的营业成本相比仍显不足。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执行本次债券的发行方案后,合并口径下公司流动比率将由原先的1.44提升至1.67,从而进一步降低了流动性风险,为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定运营提供资金保障。
(2)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发行人长期发展
近年来,在核心业务电力产业方面,发行人以火电为核心,优先发展配电,积极发展新型能源。火电业务以煤电合作为基础,结合省内煤炭资源的整合,积极发展以60万、100万超临界和超超临界装机为主的大型坑口火电站,同时以热定电、以矸定电为原则,促进规模城市集中供热电厂和洗选精煤基地煤矸石电厂的建设发展,并围绕火电上下游延伸产业链;配电业务方面,抓住国家开展输配分开改革的契机,结合所属供电营业区电量增长状况,加强电网规划建设和营销服务管理,创建优质县级配电企业;新能源方面,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参与以晋陕黄河水利资源梯次开发和晋西北风力资源梯次开发为主要内容的水电、风电开发建设。当前,发行人控股在建电力项目6个,包括4个煤矸石发电项目、1个风电项目和1个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总投资177.38亿元。
在电力产业之外,发行人还多元化发展煤炭产业、贸易产业、金融产业、旅游产业和水务高速基础产业等。煤炭产业方面,发行人将重点完成对马堡等煤矿的“一井一面”改造提升,提升公司洗煤能力,以满足随着太原嘉节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国锦煤电2×300MW煤矸石发电项目等陆续建成投产带来的公司煤耗量的增加。贸易产业方面,煤炭贸易和非煤贸易具有成交量大、资金密集、利润率低的特征,发行人承受资金占用金额大、流转速度慢的双重风险。综上,发行人业务的多元化发展,需要大规模的流动资金支持。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剩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次债券发行利于提高发行人资产的流动性,提升短期偿债能力,防范经济下行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经济下行的背景下,发行人通过应付和预收账款的经营性融资易受市场环境影响,同时随着近年来不断扩大投资规模,发行人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使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得到一定提高,且利于提升发行人短期资产抵御风险的能力。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合并口径下流动比率将从1.44提升至1.67,短期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
(二)本次债券发行利于发行人锁定长期融资成本,降低融资成本的波动性
与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相比,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目前,在全球主要国家陆续采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国际大背景,以及结构调整力度和经济下行压力均加大的国内政策经济背景下,全球及国内经济未来走势不确定性增加,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国内利率波动风险加大。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且期限较长,有利于公司锁定长期融资成本,降低融资成本的波动性。
四、募集资金使用专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已经制定了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将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并指定财务部负责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指定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支取实行预算内的授权限额审批的办法,并建立详细的台账管理,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同时,发行人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资金投向符合相关规定。此外,发行人聘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监管,确保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对于不符合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有权予以拒绝,以确保全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债券发行及偿还的安全及规范。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2012年、2013年、2014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2015年上半年财务报表,2012年、2013年备考财务报告、审阅报告,重组进入公司的资产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三)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四)法律意见书;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之担保合同和担保函;
(七)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九)《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查阅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27号
联系人:夏贵所、张晓宁
电话:0351-3111930
传真:0351-3111914
互联网网址:www.sxgjdl.com
(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写字楼23层
联系人:陈绍山、余亮
电话:010-88027899
传真:010-88027190
互联网网址:www.htsec.com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序号 | 银行 | 授信 | 已用授信 | 未用授信 |
1 | 光大银行 | 200,000.00 | 46,750.00 | 153,250.00 |
2 | 兴业银行 | 900,000.00 | 173,354.00 | 726,646.00 |
3 | 渤海银行 | 20,000.00 | 11,000.00 | 9,000.00 |
4 | 国家开发银行 | 936,400.00 | 433,947.00 | 502,453.00 |
5 | 华夏银行 | 120,000.00 | 100,940.00 | 19,060.00 |
6 | 交通银行 | 300,000.00 | 187,775.80 | 112,224.20 |
7 | 农业发展银行 | 24,000.00 | 17,250.00 | 6,750.00 |
8 | 建设银行 | 280,000.00 | 121,469.81 | 158,530.19 |
9 | 工商银行 | 158,700.00 | 116,207.70 | 42,492.30 |
10 | 民生银行 | 348,000.00 | 331,703.45 | 16,296.55 |
11 | 北京银行 | 280,000.00 | 70,000.00 | 210,000.00 |
12 | 进出口银行 | 100,000.00 | 45,500.00 | 54,500.00 |
13 | 中信银行 | 200,000.00 | 7,542.08 | 192,457.92 |
14 | 招商银行 | 100,000.00 | 0.00 | 100,000.00 |
15 | 邮储银行 | 100,000.00 | 0.00 | 100,000.00 |
16 | 农业银行 | 164,488.00 | 164,488.00 | 0.00 |
| 合计 | 4,231,588.00 | 1,827,927.84 | 2,403,660.16 |
序号 | 债券简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规模
(亿元) | 期限
(年) | 票面利率
(%) | 截至2015年6月30日尚未偿还金额(亿元) |
1 | 12晋国电债 | 2012-05-24 | 20.00 | 10(5+5) | 5.38 | 20.00 |
2 | 12晋国电MTN1 | 2012-06-26 | 5.00 | 5 | 4.81 | 5.00 |
3 | 14晋电力PPN001 | 2014-03-31 | 18.00 | 3 | 7.30 | 18.00 |
4 | 14晋电力PPN002 | 2014-04-28 | 12.00 | 3 | 7.30 | 12.00 |
5 | 14晋电力PPN003 | 2014-06-05 | 15.00 | 3 | 7.10 | 15.00 |
6 | 泰康-晋能热电债权投资计划 | 2015-01-09
2015-02-17 | 18.42
11.58 | 10(7+3) | 7.00 | 30.00 |
财务指标 | 2015年6月30日 | 2014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 | 1.44 | 1.21 | 1.06 | 1.27 |
速动比率 | 1.27 | 1.08 | 0.94 | 1.18 |
资产负债率 | 69.08% | 66.18% | 62.61% | 53.73% |
财务指标 | 2015年上半年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EBITDA利息倍数 | | 3.04 | 4.36 | 7.14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项目 | 2015年6月30日 | 201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23,077,351.72 | 22,257,372.8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367,230.73 | 5,191,480.3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合计 | 3,932,904.00 | 3,764,063.03 |
资产负债率 | 76.74% | 76.68% |
流动比率 | 1.20 | 0.93 |
速动比率 | 1.01 | 0.78 |
项目 | 2015年上半年 | 2014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3,992,162.12 | 19,296,320.86 |
利润总额 | 18,805.15 | 66,055.48 |
净利润 | 142.92 | 4,527.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766.49 | -1,40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4,225.68 | 889,610.02 |
净资产收益率 | -0.18% | -0.36% |
序号 | 债券简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规模
(亿元) | 期限
(年) | 票面利率(%) | 截至2015年6月30日尚未偿还金额(亿元) |
1 | 12晋国电债 | 2012-05-24 | 20.00 | 10(5+5) | 5.38 | 20.00 |
2 | 12晋国电MTN1 | 2012-06-26 | 5.00 | 5 | 4.81 | 5.00 |
3 | 14晋电力PPN001 | 2014-03-31 | 18.00 | 3 | 7.30 | 18.00 |
4 | 14晋电力PPN002 | 2014-04-28 | 12.00 | 3 | 7.30 | 12.00 |
5 | 14晋电力PPN003 | 2014-06-05 | 15.00 | 3 | 7.10 | 15.00 |
6 | 泰康-晋能热电债权投资计划 | 2015-01-09
2015-02-17 | 18.42
11.58 | 10(7+3) | 7.00 | 30.00 |
7 | 12晋煤销债 | 2012-01-18 | 25.00 | 10(7+3) | 5.94 | 25.00 |
8 | 12晋煤运MTN1 | 2012-04-27 | 30.00 | 5 | 4.95 | 30.00 |
9 | 12晋煤运PPN001 | 2012-05-29 | 40.00 | 3 | 5.22 | 0.00 |
10 | 12晋煤运PPN002 | 2012-06-28 | 20.00 | 3 | 5.22 | 0.00 |
11 | 12晋煤运PPN003 | 2012-08-28 | 20.00 | 5 | 5.85 | 20.00 |
12 | 12晋煤运PPN004 | 2012-09-13 | 20.00 | 5 | 5.85 | 20.00 |
13 | 13晋煤销债 | 2013-01-28 | 25.00 | 10(7+3) | 5.25 | 25.00 |
14 | 13晋煤运PPN001 | 2013-06-17 | 20.00 | 5 | 5.45 | 20.00 |
15 | 14晋煤运PPN001 | 2014-04-24 | 30.00 | 3 | 7.66 | 30.00 |
16 | 14晋煤运PPN002 | 2014-06-25 | 10.00 | 3 | 7.30 | 10.00 |
17 | 15晋煤运PPN001 | 2015-01-15 | 20.00 | 3 | 6.80 | 20.00 |
18 | 15晋煤运PPN002 | 2015-03-11 | 20.00 | 3 | 7.00 | 20.00 |
序号 | 担保单位 | 担保对象 | 担保方式 | 担保种类 | 反担保 | 担保金额 | 担保对象现状 | 是否逾期 | 是否被诉 |
1 |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保证 | 贷款担保 | 有 | 83,862.50 | 正常经营 | 否 | 否 |
2 |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保证 | 贷款担保 | 有 | 16,527.50 | 正常经营 | 否 | 否 |
3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临汾公司 | 山西张台地方铁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一般保证 | - | - | 10,000.00 | 正常经营 | 否 | 否 |
4 | 山西陵川崇安关岭山煤业有限公司 | 山西崇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一般保证 | - | - | 5.800.00 | 正常经营 | 否 | 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实收资本(万元) | 级次 |
1 |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火力发电 | 60.70 | 114,650.25 | 2 |
2 | 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电力生产 | 100.00 | 172,810.20 | 2 |
3 | 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 | 100.00 | 40,000.00 | 2 |
4 | 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金融租赁 | 100.00 | 50,000.00 | 2 |
5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65.79 | 38,000.00 | 2 |
6 | 山西国电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0 | 30,000.00 | 2 |
7 | 山西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100.00 | 20,000.00 | 2 |
8 | 晋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清洁能源和光伏发电 | 100.00 | 181,764.49 | 2 |
9 | 大同聚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运销 | 100.00 | 2,000.00 | 2 |
10 | 晋城市聚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运销 | 100.00 | 2,050.00 | 2 |
11 | 晋中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经销 | 100.00 | 2,000.00 | 2 |
12 | 吕梁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经销 | 100.00 | 2,000.00 | 2 |
13 | 朔州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及制品批发 | 100.00 | 2,000.00 | 2 |
14 | 太原聚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经营 | 100.00 | 2,000.00 | 2 |
15 | 太原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经营 | 100.00 | 2,000.00 | 2 |
16 | 忻州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经营 | 100.00 | 2,000.00 | 2 |
17 | 阳泉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销售 | 100.00 | 2,000.00 | 2 |
18 | 运城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销售 | 100.00 | 2,000.00 | 2 |
19 | 临汾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及能源投资开发 | 100.00 | 2,000.00 | 2 |
20 | 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煤炭批发经营 | 100.00 | 2,000.00 | 2 |
控股股东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享有表决权比例(%) |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 太原市迎泽区开化寺街86号五层 | 投资煤炭企业 | 3,600,000.00 | 100.00 | 100.00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实收资本 | 持股比例(%) | 享有表决权比例(%) | 投资额 |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太原市长治路272号 | 火力发电 | 114,650.25 | 60.70 | 60.70 | 216,620.49 |
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太原市长治路292号 | 电力生产 | 172,810.20 | 100.00 | 100.00 | 377,440.70 |
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太原市东缉虎营37号 | 资产管理 | 40,000.00 | 100.00 | 100.00 | 90,536.02 |
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太原市五一路168号 | 金融租赁 | 50,000.00 | 100.00 | 100.00 | 52,530.01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太原市东缉虎营37号 | 燃气生产和供应 | 38,000.00 | 65.79 | 65.79 | 25,000.00 |
山西国电置业有限公司 | 太原市东缉虎营37号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30,000.00 | 100.00 | 100.00 | 30,000.00 |
山西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太原高新区振兴街11号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20,000.00 | 100.00 | 100.00 | 20,000.00 |
晋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27号 | 清洁能源和光伏发电 | 181,764.49 | 100.00 | 100.00 | 181,312.00 |
大同聚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大同市御河西路长青街2号三层四层 | 煤炭运销 | 2,000.00 | 100.00 | 100.00 | 1,745.09 |
晋城市聚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晋城市泰欣街161号 | 煤炭运销 | 2,050.00 | 100.00 | 100.00 | 24,095.41 |
晋中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荣复街35号 | 煤炭经销 | 2,000.00 | 100.00 | 100.00 | 23,676.70 |
吕梁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孝义市府前街169号 | 煤炭经销 | 2,000.00 | 100.00 | 100.00 | 14,121.21 |
朔州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朔州朔城区开发北路27号 | 煤炭及制品批发 | 2,000.00 | 100.00 | 100.00 | 2,720.60 |
太原聚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29号北侧 | 煤炭经营 | 2,000.00 | 100.00 | 100.00 | 11,707.10 |
太原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86号7008室 | 煤炭经营 | 2,000.00 | 100.00 | 100.00 | 21,140.62 |
忻州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省忻州市顿村度假路2号 | 煤炭经营 | 2,000.00 | 100.00 | 100.00 | 7,897.07 |
阳泉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阳泉城区桃南东路207号 | 煤炭及能源产业投资 | 2,000.00 | 100.00 | 100.00 | 2,763.17 |
运城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363号 | 煤炭销售 | 2,000.00 | 100.00 | 100.00 | 3,411.28 |
临汾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临汾市解放西路71号 | 煤炭及能源投资开发 | 2,000.00 | 100.00 | 100.00 | 16,380.52 |
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长治市府后西街323号 | 煤炭批发经营 | 2,000.00 | 100.00 | 100.00 | 266,411.53 |
被投资单位 | 核算方法 | 投资成本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山西鼎正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700.00 | 21.36 | 21.36 |
山西精美合金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853.93 | 28.57 | 28.57 |
国电榆次热电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24,578.40 | 49.00 | 49.00 |
山西平定古州同意煤业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21,060.00 | 49.00 | 49.00 |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25,964.68 | 37.50 | 37.50 |
浙江浙能嘉能兴发电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65,862.23 | 30.00 | 30.00 |
武乡县广泰镁合金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1,221.26 | 30.00 | 30.00 |
武乡县泰昌焦化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6,221.36 | 30.00 | 30.00 |
右玉元堡煤矿 | 权益法 | 9,342.00 | 23.00 | 23.00 |
山西铭鑫源经贸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800.00 | 40.00 | 40.00 |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71,192.05 | 9.20 | 9.20 |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正阳污水净化公司 | 权益法 | 2,500.10 | 24.24 | 24.24 |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61,599.37 | 8.06 | 8.06 |
华能左权煤电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19,200.00 | 20.00 | 20.00 |
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10,615.93 | 23.00 | 23.00 |
临汾金达丰远博加气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240.00 | 48.00 | 48.00 |
临汾市晨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权益法 | 435.00 | 29.00 | 29.00 |
临汾金达丰海铖加气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250.00 | 50.00 | 50.00 |
晋能广西能源有限公司 | 成本法 | 1,050.00 | 0.00 | 0.00 |
项目 | 2015年6月30日 | 201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23,077,351.72 | 22,257,372.8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367,230.73 | 5,191,480.3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合计 | 3,932,904.00 | 3,764,063.03 |
资产负债率 | 76.74% | 76.68% |
流动比率 | 1.20 | 0.93 |
速动比率 | 1.01 | 0.78 |
项目 | 2015年上半年 | 2014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3,992,162.12 | 19,296,320.86 |
利润总额 | 18,805.15 | 66,055.48 |
净利润 | 142.92 | 4,527.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766.49 | -1,40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4,225.68 | 889,610.02 |
净资产收益率 | -0.18% | -0.36%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 | 1,015,615.00 | 100% | 煤炭生产、贸易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度 | 职务 | 任职开始时间 |
王启瑞 | 男 | 1967年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15年11月 |
傅志明 | 男 | 1957年 | 董事 | 2003年4月 |
樊洪 | 男 | 1956年 | 董事 | 2009年10月 |
郭永和 | 男 | 1958年 | 董事 | 2008年4月 |
马平 | 男 | 1955年 | 监事会主席 | 2014年9月 |
刘俊士 | 女 | 1959年 | 监事 | 2014年9月 |
常代有 | 男 | 1972年 | 职工监事 | 2014年9月 |
白雷 | 男 | 1962年 | 副总经理 | 2008年4月 |
刘世文 | 男 | 1963年 | 副总经理 | 2009年10月 |
刘会成 | 男 | 1965年 | 副总经理 | 2009年10月 |
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担任职务 | 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启瑞 |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是 |
白雷 |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傅志明 |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副主席 | 否 |
樊洪 |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副主席 | 否 |
郭永和 |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副主席 | 否 |
刘会成 |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否 |
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担任职务 | 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启瑞 |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傅志明 | 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副主席 | 否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常代有 | 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否 |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否 |
白雷 | 晋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刘世文 |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2015年1-6月 | 2014年 | 2013年 | 2012年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发电业务 | 232,396.90 | 18.42% | 401,010.33 | 11.19% | 290,093.44 | 6.85% | 262,514.56 | 8.01% |
配电业务 | 191,670.80 | 15.20% | 396,306.06 | 11.06% | 407,619.98 | 9.63% | 367,519.79 | 11.21% |
燃气业务 | 64,362.18 | 5.10% | 173,974.26 | 4.86% | 121,963.98 | 2.88% | 75,356.08 | 2.30% |
煤炭生产 | 120,893.07 | 9.58% | 286,999.83 | 8.01% | 408,721.14 | 9.65% | 415,560.74 | 12.67% |
煤炭贸易 | 583,398.18 | 46.25% | 1,595,293.66 | 44.52% | 2,134,640.72 | 50.41% | 2,048,096.73 | 62.47% |
非煤贸易及其他 | 68,663.65 | 5.44% | 729,507.09 | 20.36% | 871,742.26 | 20.59% | 109,575.65 | 3.34% |
合计 | 1,261,384.78 | 100.00% | 3,583,091.24 | 100.00% | 4,234,781.54 | 100.00% | 3,278,623.56 | 100.00% |
项目 | 2015年6月30日 | 2014年12月3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201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合计 | 2,591,218.22 | 2,407,016.63 | 2,038,922.48 | 2,083,115.9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483,482.47 | 4,725,133.46 | 3,625,594.77 | 3,017,458.09 |
资产总计 | 8,074,700.69 | 7,132,150.10 | 5,664,517.25 | 5,100,574.03 |
流动负债合计 | 1,797,417.11 | 1,982,576.07 | 1,924,884.32 | 1,643,888.2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80,947.50 | 2,737,460.85 | 1,621,573.88 | 1,096,793.26 |
负债合计 | 5,578,364.62 | 4,720,036.92 | 3,546,458.20 | 2,740,681.4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96,336.08 | 2,412,113.18 | 2,118,059.04 | 2,359,892.5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074,700.69 | 7,132,150.10 | 5,664,517.25 | 5,100,574.03 |
流动比率(倍) | 1.44 | 1.21 | 1.06 | 1.27 |
速动比率(倍) | 1.27 | 1.08 | 0.94 | 1.18 |
资产负债率 | 69.08% | 66.18% | 62.61% | 53.73% |
项目 | 2015年1-6月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1,273,962.97 | 3,620,096.82 | 4,269,875.90 | 3,319,553.41 |
其中:营业收入 | 1,273,962.97 | 3,604,542.60 | 4,255,060.36 | 3,305,805.46 |
营业总成本 | 1,290,779.60 | 3,568,992.70 | 4,108,545.18 | 3,106,842.41 |
其中:营业成本 | 1,102,276.11 | 3,141,391.39 | 3,749,479.90 | 2,767,706.39 |
营业利润 | 65,703.22 | 151,296.66 | 228,525.91 | 332,335.57 |
利润总额 | 87,398.10 | 195,008.69 | 239,946.01 | 345,595.72 |
净利润 | 69,091.76 | 149,216.21 | 170,721.56 | 246,121.0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9,625.94 | 121,057.72 | 93,007.27 | 46,306.54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 | 10.87 | 12.52 | 9.56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 | 12.11 | 19.67 | 19.42 |
EBITDA(万元) | - | 479,311.82 | 446,404.61 | 518,133.08 |
EBITDA利息倍数(倍) | - | 3.04 | 4.36 | 7.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1% | 6.72% | 6.75% | 4.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32,838.26 | 4,568,802.54 | 5,376,921.14 | 3,908,204.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9,103.58 | 4,397,109.42 | 5,180,532.44 | 3,829,656.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3,734.68 | 171,693.12 | 196,388.70 | 78,547.6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5,432.14 | 209,969.20 | 158,435.12 | 113,615.1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0,916.99 | 832,394.59 | 751,443.66 | 542,351.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5,484.85 | -622,425.39 | -593,008.54 | -428,736.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50,125.08 | 1,468,051.54 | 1,253,507.18 | 883,143.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3,833.26 | 980,488.07 | 711,216.66 | 534,394.7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6,291.82 | 487,563.47 | 542,290.52 | 348,748.65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23.28 | -178.84 | -86.72 | -40.2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4,564.93 | 36,652.36 | 145,583.96 | -1,480.6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16,144.55 | 730,079.42 | 693,427.06 | 547,843.10 |
序号 | 债务期限 | 信用融资余额合计 | 担保融资余额合计 | 有息债务余额合计 |
1 | 1年以内(含1年) | 68,000.00 | 229,911.00 | 297,911.00 |
2 | 1-3年(含3年) | 534,310.00 | 241,102.54 | 775,412.54 |
3 | 3-5年(含5年) | 160,058.00 | 153,287.00 | 313,345.00 |
4 | 5-10年(含10年) | 232,469.81 | 474,723.73 | 707,193.54 |
5 | 10年以上 | 386,400.00 | 538,996.00 | 925,396.00 |
| 合计 | 1,381,237.81 | 1,638,020.27 | 3,019,258.08 |
项目 | 截至2015年6月30日(合并口径) |
历史数 | 模拟数 |
流动资产合计 | 2,591,218.22 | 2,785,718.22 |
流动负债合计 | 1,797,417.11 | 1,666,417.1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80,947.50 | 4,106,447.50 |
其中:应付债券 | 1,004,889.92 | 1,404,889.92 |
负债合计 | 5,578,364.62 | 5,772,864.62 |
股东权益合计 | 2,496,336.08 | 2,496,336.08 |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 8,074,700.69 | 8,269,200.69 |
流动比率 | 1.44 | 1.67 |
资产负债率 | 69.08% | 69.81% |
项目 | 截至2015年6月30日(母公司) |
历史数 | 模拟数 |
流动资产合计 | 528,245.04 | 928,245.04 |
流动负债合计 | 66,146.66 | 66,146.6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92,647.03 | 1,992,647.03 |
其中:应付债券 | 1,004,889.92 | 1,404,889.92 |
负债合计 | 1,658,793.69 | 2,058,793.69 |
股东权益合计 | 1,733,960.98 | 1,733,960.98 |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 3,392,754.67 | 3,792,754.67 |
流动比率 | 7.99 | 14.03 |
资产负债率 | 48.89% | 54.28% |
序号 | 担保单位 | 担保对象 | 担保方式 | 担保种类 | 反担保 | 担保金额 | 担保对象现状 | 是否逾期 | 是否被诉 |
1 |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保证 | 贷款担保 | 有 | 83,862.50 | 正常经营 | 否 | 否 |
2 |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保证 | 贷款担保 | 有 | 16,527.50 | 正常经营 | 否 | 否 |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类别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 |
一、用于担保的资产 | 1,699.64 |
其中:货币资金 | 1,699.64 |
二、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62,869.43 |
其中:长期应收款 | 54,400.52 |
银行存款 | 0.56 |
销售天然气应收账款 | 1,600.08 |
土地使用权-港口 | 6,868.27 |
合计 | 64,569.07 |
序号 | 借款人 | 种类 | 借款机构 | 金额 | 借款日 | 到期日 | 借款利率 |
1 | 山西阳光发电有限公司 | 短期借款 | 建设银行 | 5,000.00 | 2014/9/30 | 2015/9/29 | 6.00 |
2 | 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短期借款 | 民生银行 | 9,000.00 | 2014/11/28 | 2015/11/27 | 5.60 |
3 | 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短期借款 | 民生银行 | 5,000.00 | 2014/12/12 | 2015/12/11 | 5.60 |
4 | 山西国电置业有限公司 | 中期借款 | 晋商银行 | 15,000.00 | 2013/7/31 | 2015/7/17 | 8.00 |
5 | 晋能长治热电有限公司 | 中期借款 | 国电华北公司 | 97,000.00 | 2013/12/3 | 2015/12/2 | 4.85 |
6 | 山西耀光煤电有限公司 | 长期借款 | 兴业银行 | 74,500.00 | 2012/5/9 | 2020/5/8 | 6.22 |
合计 | 205,500.00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