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7日,本院根据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