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8日,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铭大”)办理部分股票质押延期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14年12月4日,上海铭大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将其持有的1,500万股票(占公司总股本50,180万股的2.9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5850万股的25.64%)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用于融资,标的证券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2月4日,质押期限为365天。详见2014年12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近日,上海铭大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予以延期,将上述持有的1,500万股票质押延期至2016年12月2日。
截止本公告日,上海铭大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585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6%。上海铭大质押的总股数为4,00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50,180万股的比例为7.9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5850万股的68.38%。
特此公告。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