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名称或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公司将名称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做相应调整。
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为
1.公司注册名称: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中文简称:鑫龙电器
3.英文全称:ANHUI XINLONG ELECTRICAL CO.,LTD.
4.英文简称:“XLC”
现修改为:
1.公司注册名称: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中文简称:中电鑫龙
3.英文全称:ANHUI SINONET & XINLO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4.英文简称:S&X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换发的《营业执照》。最新《营业执照》登记的公司名称: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营业期限、经营范围均没有改变。
二、公司名称或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公司2015年成功收购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现有业务已形成原有智能型成套开关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与反恐、公共安全、智慧城市等并存的格局,原有的公司名称“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证券简称“鑫龙电器”已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的业务内容与特点,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公司的战略和展现现有的产品业务,更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和协同。
三、其他事项说明
同时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15年12月9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鑫龙电器”变更为“中电鑫龙”;英文简称由“XLC”变更为“S&X”;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四、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2、《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证券简称变更申请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