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进农牧”)为长期合作,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实现提升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于2015年12月8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本次与东进农牧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东进农牧是一家专注于生猪饲养产业及致力于中国农业的发展和产业升级,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上市的农牧企业,成立于1998年6月25日,注册资本6,600万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何新强,注册号441300400024332,住所为惠东县白花镇莆田村管理区百岭村,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经营范围为瘦肉型猪、种猪饲养及牲猪饲料加工(产品全部内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本公司与东进农牧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1、为稳定东进农牧未来百万头肉猪生产所需,本公司为东进农牧提供安全、性价比高的定制式的全程营养饲料,并为东进农牧养猪提供技术、兽药、疫苗以及健康方案的指导。东进农牧承诺在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即与市场同类商品同质同价的前提下优先使用本公司饲料,双方努力使本公司提供的饲料产品占东进农牧年饲料采购量的90%以上。
2、双方拟分期发起成立并购基金,最大程度的发挥资金杠杆作用,整合相关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提升各方市场综合竞争力。
3、双方计划定期组织业界的交流论坛会议,通过会议平台加强与业界沟通合作实现多方共赢并提升双方在业界的影响力。
4、双方高层每季度定期保持战略沟通,就业务发展、管理交流、协同投资等事宜深入沟通。
5、双方一致同意战略合作期限暂定三年,三年后视双方合作情况另行协商。
6、本协议项下各合作项目双方可通过磋商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新合作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新协议为准。
7、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战略合作,有助于双方企业打通养殖供应链,在各自已有优势基础之上实现互补及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养殖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及市场价值最大化。
框架协议表达双方战略合作意向,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未来将以本框架协议为指导,具体合作方式双方可通过磋商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并将按相关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根据具体合作方案所需权限经公司相关有权机构审批后实施。
四、协议存在的风险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