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根据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披露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10重钢债”(债券代码:122059)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日(2015年12月2日),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0重钢债”债券申报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0重钢债”(债券代码:122059)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不含利息)。故在2015年12月9日回售资金发放日公司无需发放回售资金。
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0重钢债”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如下:
单位: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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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