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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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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13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2月1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荆门格林美增资,由荆门格林美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向荆门格林美增资,由荆门格林美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支付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和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收购款,现由荆门格林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存储,并由公司及荆门格林美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在相关协议签署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13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向荆门格林美增资,由荆门格林美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1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对象共发行254,442,60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9.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417,204,75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57,892,505.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1月3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48110017号)。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拟增资荆门格林美,由荆门格林美收购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49%股权”,因此,公司拟用募集资金16,17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增资,由荆门格林美具体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2015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荆门格林美增资,由荆门格林美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170万元对荆门格林美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49%股权”。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增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12月4日

 注册资本:169,584.965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的回收、储存(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与综合循环利用;对含镍、含镉、含铜、含锌电子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超细粉体材料、高能电池材料、电子新材料及其产品、有色金属及其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与开发;技术与经济信息咨询;环境服务、环境咨询,市政给排水、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和运营;稀贵金属、稀散金属、稀土、废旧五金电器、废塑料、废渣、废泥的循环利用;液晶面板的综合利用;铟及其盐的回收;粗铜、粗锡的生产与销售;塑木型材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锌盐、锰盐、钠盐、铵盐的回收、生产与销售;硫酸、盐酸、液氨、液碱、双氧水、乙炔、氮气(压缩)的批发、仓储(有效期限至2016年11月22日止);普通货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荆门格林美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荆门格林美注册资本 169,584.96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增至185,754.965万元。

 荆门格林美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本次增资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收购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格林美”)49%股权

 (2)项目概况:公司本次增资荆门格林美,由荆门格林美收购德威格林美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德威格林美将成为荆门格林美的全资子公司。

 (3)本次收购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荆门格林美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转让价格以评估结论为参考依据,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下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同致信德出具的同致信德评报字(2015)第00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在收益法下,德威格林美100%股权评估值为33,428.34万元。

 根据荆门格林美与交易对方协商,最终确定荆门格林美收购德威格林美49%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6,170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荆门格林美将持有德威格林美100%股权,公司可以根据整体业务发展战略,梳理业务和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同时,上述收购的实施可以简化和整合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优化管理机制,加强公司对下属企业的管理深度,提升公司各业务环节的整合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管理资源、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便于公司进一步加大对下属公司的资源倾斜力度,减少公司与原少数股东之间的沟通成本,降低公司管理及运营成本,从而进一步提高标的公司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四、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荆门格林美将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增资到款后,公司及荆门格林美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14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美”)收到江西省财政厅下发的《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赣财建指[2015]185号),江西格林美承担的“年回收50万吨废旧家电塑料及其资源化技术改造项目”获得江西省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664万元政府资助。目前,江西格林美已经收到该笔资助。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该财政资助将对公司2015年盈利产生正面影响。公司将结合经营情况持续跟进、测算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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