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5-116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
暨继续办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的通知,升达集团已将其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000,000股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2.18%),并于2015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升达集团又继续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000,000股质押给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12月7日,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目前,升达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84,438,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7%;截止本公告日,升达集团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83,834,8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67%,占公司总股本的28.58%。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