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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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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协商一致,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增加兴业银行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同时决定旗下基金参与兴业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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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兴业银行代理销售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之协议》及《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四只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兴业银行自2015年12月9日起办理上述基金的销售业务。投资者可在兴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本公司后续发行的其他基金产品是否适用于兴业银行代销,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二、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5年12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75%的,统一优惠至0.75%,原申购费率低于0.75%,则按照原有申购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定投申购费率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通过兴业银行柜面渠道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享受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八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按原费率执行。

 具体折扣费率以兴业银行官方网站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兴业银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

 以兴业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兴业银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投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兴业银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兴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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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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