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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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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1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2月7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相关议案表决如下:

 一、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2016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2016年度用于衍生品投资的保证金投资金额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衍生品投资的合约金额不超过230亿元人民币(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远大物产集团橡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远大物产出资3500万元占70%、姚星亮先生出资1500万元占30%)(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通过银行向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3240万元,期限两年,利率5.23%,用于补充远大物产的流动资金,由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聘任张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五、决定于2015年12月24日召开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2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衍生品投资业务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5年12月7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2016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2016年度用于衍生品投资的保证金投资金额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衍生品投资的合约金额不超过230亿元人民币。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衍生品投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衍生品投资情况

 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的衍生品投资模式主要的有:套期保值、套利交易;次要的有:单向交易。套期保值是指针对现货头寸,在期货市场相反操作,根据期现同步的原则,最终期现盈亏互补,以规避价格风险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套利一般特指期货市场上的参与者利用不同月份、不同市场、不同商品之间的差价,同时买入和卖出两张不同类的期货合约以从中获取风险利润的交易行为。单向交易是利用单一期货合约价格的波动赚取利润。

 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的衍生品投资主要交易品种:黑色(螺纹钢、热卷板、铁矿石、低合金、焦炭、焦煤、动力煤、钢坯)、有色金属(白银、黄金、铝、铜、铅、锌、镉、镍)、塑料(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中密度纤维板)、液体化工品(甲醇、乙二醇、沥青、精对苯二甲酸)、天然橡胶、平板玻璃、原油、农产品(玉米、黄豆、大豆、棕榈油、豆油、菜仔油、菜籽粕、豆粕、白糖、水稻、小麦、棉花、鲜鸡蛋)、金融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分级基金、美元指数、ETF基金、外汇期权、外汇远期、外汇互换)等。

 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的衍生品投资交易市场主要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家期货交易所及华西村商品交易中心;境外交易所包括纽约商业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纽约IC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伦敦洲际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东京商品交易所、马来西亚衍生品交易所,通过资质较好的期货经纪公司进行相关操作;金融期货交易中的外汇交易则通过资信良好的银行完成。

 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2016年度用于衍生品投资的保证金投资金额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衍生品投资的合约金额不超过230亿元人民币。

 三、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

 远大物产及下属成员企业主要经营塑料、液体化工、天然橡胶、有色黑色金属、农产品等大宗商品,该类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气候季节、利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中间贸易商作为上下游出货和进货的渠道,在供应链上处于天然多头,在价格波动过程中会面临船期变化、下游需求等影响,不可避免的存在现货敞口风险,所以通过期货衍生金融工具,研判相关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建立合理的保值仓位,同时抓住期、现货两个市场价格波动差异,获取期现套利,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大宗商品贸易商规避现货裸露头寸风险的有效手段。

 远大物产及下属成员企业作为大宗商品的供应链管理商,随着央行放大人民币对美元等货币的日内波动幅度及调整中间价定价机制后,外币的资产及负债头寸对经营业绩会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相关性,合理运用金融衍生品做好外币资产负债的利汇率管理,对于远大物产及下属成员企业来说,具有极大的必要性。同时,远大物产及下属成员企业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增加收益,开展股票指数基金与股票指数期货套利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资金调配的一种辅助措施。

 四、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准备情况

 公司和远大物产分别制定了关于衍生品投资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作为衍生品投资的内控管理制度,对衍生品投资的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作出了规定,将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损失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远大物产编制了关于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专项分析报告,对其进行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远大物产组建了专门的衍生品投资管理机构,同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衍生品投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使参与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充分理解拟交易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五、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六、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措施

 1、远大物产及下属成员企业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纪公司、银行作为交易平台。

 2、远大物产及下属成员企业组建专门的期货衍生品投资管理机构,机构内分设投资决策、业务操作和风险控制(包括资金划拨)三项相互独立职能。期货衍生品投资管理机构均由专门人员组成,职责清楚、分工明确、相互监督;期货衍生品投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远大物产及下属成员企业的期货衍生品投资业务。

 3、远大物产及下属成员企业有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各业务单元交易员在权限额度范围内不受干涉的进行期现货结合的建仓、平仓、交割等事项,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一旦亏损超出权限额度的20%以上,则会被要求平仓。如果交易员不及时平仓,则远大物产分管期货衍生品投资的副总裁将根据风险预警信息强制平仓。

 4、远大物产及下属成员企业对于高风险的期货单向交易,对交易总头寸及允许持有的最大头寸的对应的总权益和最大回撤比例进行设定。

 5、远大物产及下属成员企业的期货衍生品投资有严格的业务流程设计,主要从期货账户的开立,期货交易的岗位设置的原则、期货交易的申请与审批、期货交易的操作执行、期货交易的资金划拨、期货交易的风险监控、期货交易的核算会计控制等几个主流程来进行期货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

 七、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从事衍生品投资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确认和计量衍生品投资产生的各项损益和公允价值,并予以列示和披露。具体核算原则如下:

 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是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为防止商品价格下跌,锁定现货交易利润而以现有库存量决定空头期货合约总头寸的期货交易模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规定,对满足适用套期会计处理条件的,按照套期会计处理。实际操作中,在套期开始时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并未对套期关系进行正式指定,实际操作中也无法具体指定,因此套期有效性不能可靠计量,套期预期并不能保证高度的有效。基于这些原因的考虑,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的套期保值交易不具备确认套期保值的确认条件,故无法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只能采取和套利交易、单向交易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套利交易、单向交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依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及要求,确认各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期货交易属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故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以此确认当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调整相应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而平仓收益部分则直接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期货保证金的入账,则作为货币资金项下的其他货币资金列示。

 九、衍生品投资后续信息披露

 1、已投资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十、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1、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已就衍生品投资业务制定了《期货管理规则》,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

 3、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

 综上,我们认为: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3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为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与姚星亮先生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远大物产出资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姚星亮先生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在浙江省宁波市(或上海市)设立远大物产集团橡胶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通过贸融结合、现货、研发、交易三位一体的手段,从事以天然橡胶为主的大宗商品贸易。

 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5年12月7日召开2015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主体介绍

 远大物产系本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住所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贸易楼,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波,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初级农产品(除棉花)、铁矿、燃料油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远大物产和姚星亮先生均以现金出资,所需资金由各投资方自筹。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远大物产集团橡胶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出资方式:现金出资,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或上海市),主要经营范围:天然橡胶的种植、加工、进出口贸易、批发零售;合成橡胶、再生橡胶、橡胶助剂的生产制造、进出口贸易、批发零售;轮胎及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制造、进出口贸易、批发零售;物流和仓储设施的投资;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相关产业的咨询服务等(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四、远大物产集团橡胶有限公司的其他出资方情况

 姚星亮,出资比例30%,出资额1500万元,现任职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橡塑事业部总经理,其与上市公司合作不存在违背与现有任职公司的禁业约定等受限情况。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公司成立后,远大物产将委派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人员担任新公司董事长等主要职务,并在董事会中占多数。新公司成立后,通过产业运营、供应链管理、品质管理、供应链金融等多渠道形成利润增长点;跟踪国际十大轮胎企业的发展动态,精选本土市场具备发展潜力的核心客户,形成稳固的市场地位;组成国际化和专业化的管理团队,覆盖交易管理、营销网络、加工、种植管理等全产业链的人才队伍;形成信息系统管理、风险管理、营销管理、加工管理、种植管理、交易管理、供应链管理七大管理系统,为公司战略发展和产业运营提供体系保障。

 六、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4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2月7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张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个人简介

 张勉,男,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1995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远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代)。

 张勉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2.4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二、联系方式

 电话: 0518-85153595

 传真: 0518-85150105

 电子邮件: ruyidongmi@ideal-group.com.cn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北郊路6号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5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4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3日-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15:00至2015年12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连云港花果山国际酒店(连云港市新浦区花果山大道9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2016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远大物产及下属公司2016年度用于衍生品投资的保证金投资金额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衍生品投资的合约金额不超过230亿元人民币(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2、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远大物产集团橡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远大物产出资3500万元占70%、姚星亮先生出资1500万元占30%(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对外投资公告)。

 3、公司通过银行向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3240万元,期限两年,利率5.23%,用于补充远大物产的流动资金,由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深圳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受托出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于2015年12月2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1、投票代码:360626。

 1.2、股票简称:如意投票。

 1.3、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4日9:30-11:30;13:00-15:00。

 1.4、在投票当日,“如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1.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以相应的委托价格进行申报。

 表1 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2.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 至2015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

 2.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权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激活成功5分钟后即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95;传真:0518-85150105;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北郊路6号;邮政编码:222006。

 2、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附:授权委托书

 ■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6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如意集团,股票代码:000626)自2015年8月24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9月16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3日、9月30日、10月14日、10月16日、10月21日、10月28日、11月3日、11月4日、11月11日、11月18日、11月19日、11月25日及12月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2015-072、2015-073)、《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2015-07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2015-083、2015-08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8、2015-090)。

 本次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收购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交易。公司在股票停牌后选聘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力律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并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目前,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事项尚未完成,公司与参与各方正就相关内容进一步商讨并确定最终方案细节。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体现股东自治原则,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至2016年2月23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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