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由于2015年12月3日、12月4日、12月7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公司就此情况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发布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有关公告,披露了公司拟增选董事及独立董事、投资参股、修订公司治理有关制度及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事项。
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发布了《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购买的公告》和《关于欧阳曜先生通过资管计划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披露了员工持股计划和高管承诺增持事项的有关进展。
2、 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久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泰湘女士和赵福君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夏电通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交易有关的资产交割和新股登记工作已经完成,正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新股上市的审核阶段,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该事项已进入筹划、意向、协议等实质性阶段的情形;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