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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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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5-111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015年12月4日,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志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和盈利状况、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考虑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资本公积充足,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志江先生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

 2、李志江先生承诺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意见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收到李志江先生提交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董事长李志江、副董事长罗明、董事郝军、刘平及胡亮共5名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参与讨论人数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经认真讨论研究,5名董事一致认为:李志江先生提议的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

 响;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参与讨论的5名董事一致书面同意李志江先生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正式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此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李志江、罗明、郝军、刘平还进一步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正式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后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和减持意向

 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六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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