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9)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30)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2)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200号3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40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3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4)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79037

 传真:(0471)4961259

 联系人:王旭华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0762,(021)68405273

 网址:www.cnht.com.cn

 (3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3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709

 联系人: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38)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3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4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2)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4)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46)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640

 联系人:赵钦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47)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www.cicc.com.cn

 (49)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50)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51)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52)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5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5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010)68546765

 传真:(010)68546792

 联系人:徐锦福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5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5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5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5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59)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0931)4890208

 网址:www.hlzqgs.com

 (6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6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62)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63)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6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联系人:程月艳、范春艳

 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65)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www.jjm.com.cn

 (66)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21)33606736

 传真:(021)33606760

 联系人:陈思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67)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35991

 传真:(028)86150400

 联系人:周志茹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68)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6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7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7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7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7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75)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幢1号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幢1号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 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7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8.jrj.com.cn/

 (7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 翟飞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7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层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联系人: 苏昊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79)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021-20219931

 传真:021-20219923

 联系人:付江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网址:https://8.gw.com.cn

 (80)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1507071

 传真:021-62990063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81)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8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400-877-3772

 (83)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8

 传真:(010)670009888-6000

 联系人:李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A类基金份额场内销售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H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为经香港证监会批准的,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由香港代表选聘或基金管理人直接选聘的相关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属于成长型混合型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经过严格的品质筛选且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适度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重点为经过严格品质筛选和价值评估,具有完善的治理结构、较大的发展潜力、良好的行业景气和成长质量优良的成长型股票,具体而言,以同时具有以下良好成长性特征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为主:

 1、未来两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增长率超过GDP增长率;

 2、根据交银施罗德企业成长性评估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综合评分排名前10%;

 3、根据交银施罗德多元化价值评估体系,投资评级不低于2级。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和行业景气变化、以及上市公司成长潜力的基础上,通过优选成长性好、成长具有可持续性、成长质量优良、定价相对合理的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超额收益。

 为此,本基金建立了一套上市公司成长性评价指标体系,该评价体系以上市公司未来两年的预期成长性为核心,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选择出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上市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

 ①未来两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增长率超过GDP增长率;

 ②根据该成长性评价体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长性排名前10%;

 ③根据交银施罗德多元化价值评估体系,投资评级不低于2级。

 其中,对于一些高成长性行业中具备显著竞争优势的企业,或者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具备超常规增长潜力的公司优先考虑。满足上述条件的股票占全部股票投资组合市值的比例不低于80%。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对不同市场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重点行业选择

 高成长性行业通常都是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火车头和发动机,这些行业的总体增长率往往大大超过整个市场的平均水平。本基金选择的投资重点行业以这一类行业为主,在这些高成长性行业中具备显著竞争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将优先入选我们的核心股票池。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产业环境、产业政策和行业竞争格局等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据此挑选出具有良好景气和发展潜力的行业。

 具体操作中,本基金从经济周期因素评估、行业政策因素评估和行业基本面指标评估(包括行业生命周期、行业发展趋势和发展空间、行业内竞争态势、行业收入及利润增长情况等)三个方面挑选高成长性行业。一般而言,对于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中的先锋行业,受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优势行业,以及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有利因素影响具备高成长特性的行业,为本基金重点投资的行业。

 对于挑选出的重点行业,该行业中满足下列条件、具备显著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优先入选核心股票池:

 ①主营业务收入和息税前利润属于行业前25%之列;

 ②市场占有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③拥有难以为竞争对手模仿的竞争优势,如在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经营许可证、销售网络等方面的优势。

 3、股票选择

 本基金综合运用施罗德集团的股票研究分析方法和其它投资分析工具挑选具有高成长性特征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具体分以下三个层次进行:

 (1)品质筛选

 筛选出在公司治理、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上市公司,构建备选股票池。主要筛选指标包括:盈利能力(如 P/E、P/Cash Flow、P/FCF、P/S、P/EBIT等),经营效率(如 ROE、ROA、Return on operating assets等)和财务状况(如 D/A、流动比率等)等。

 (2)成长性评估

 对公司成长性的评估分为两个部分:收入和利润增长率预测,以及成长性综合评价。首先对未来两年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进行预测,对根据预测结果计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息税前利润未来两年预期的年复合增长率低于GDP未来两年预期的年复合增长率的股票进行剔除。然后根据交银施罗德企业成长性评价体系,对公司的成长性进行综合评分并排序,挑选出其中最具成长潜力而且成长质量优良的股票进入核心股票池。交银施罗德企业成长性评价体系从宏观环境、行业前景、公司质量和成长性质量四个方面对企业的成长性进行评价,采用定性分析结合定量分析的方法对企业的成长性进行综合评分。

 核心股票池的股票数量占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10%。如果根据收入和利润增长率预测结果剔除后剩下的股票的数目不足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10%,则这些股票全部直接进入核心股票池。

 (3)多元化价值评估

 对上述核心股票池中的重点上市公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和成长性跟踪研究,在明确的价值评估基础上选择定价相对合理且成长性可持续的投资标的。

 4、债券投资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主动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想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作出判断,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作出预测,并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的大小、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在具体操作中,本基金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杠杆放大策略和换券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75%×富时中国A600成长指数+25%×富时中国国债指数

 如果富时集团停止计算编制上述基准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视情况在经过适当的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评价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以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公司为主要投资对象,追求超额收益,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列表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10月23日至2015年9月30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在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中载明。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财产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根据基金销售地及申购赎回费率的不同分为A类基金份额、H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和H类基金份额的净值。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除本基金的有关公告(例如本基金为在中国香港地区销售编制的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另有专门规定外,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在中国香港地区的申购、赎回等销售业务,应当根据本招募说明书办理。

 (1)申购费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H类基金份额投资人仅适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份额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2013年4月11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也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

 H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不超过5%,由中国香港地区销售机构在此范围内自行确定。

 (2)申购份额的计算

 A类基金份额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H类基金份额投资人仅适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

 1)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T日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0=37,893.14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内申购A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为37,893份,其余0.14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人。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H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0=37,893.14份

 2)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三: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 40,000 / 1.0400 = 38,461.54份

 即: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可得到38,461.54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3)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部分作为份额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

 本基金H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0.13%,赎回费用100%归基金财产。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T日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如果投资人在认(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或投资人申购H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该类别基金份额适用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例四: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1.0160×0.5% = 50.80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0-50.80 = 10,109.2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09.20元。

 例五: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H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13%,假设赎回当日H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1.0160×0.13% = 13.21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0-13.21 = 10,146.79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H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H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46.79元。

 2)如果投资人在认(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六: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8%,申购时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0=10,16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0×1.8%=181.80元

 赎回费用=10,160×0.5%=50.80元

 赎回金额=10,160-181.80-50.80=9,927.4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1.8%,申购时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9,927.40元。

 (5)转换费

 本基金2007年12月11日刊登公告自2007年12月14日起开放A类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业务。本基金尚未开放办理H类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业务。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5)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业务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的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体转换费率水平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10=101,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1,0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元,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0份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00=1,02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三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500元,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850=8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份

 (7)网上直销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对A类基金份额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本公司暂不开展网上直销A类基金份额后端份额的认/申购业务,通过转托管转入网上直销账户的后端收费模式的A类基金份额只能办理赎回业务。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份额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进行基金转换,从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所载的零申购费率的基金转换入非零申购费率的基金,转出与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补差费率将享受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公司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10元(含),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本基金暂不对H类基金份额开通网上直销交易业务。

 (8)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协商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或改变收费模式。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或在不提高整体费率水平的情况下改变收费模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若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许可本基金或本类型的基金采取持续性销售服务费模式,则本基金可依法引入持续性销售服务费收费模式;若引入该类收费模式,并没有增加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负担,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模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中国大陆地区、中国香港地区及投资人所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绪言”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释义”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五) 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六) 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七) 变更原“六、基金的募集”章节标题为“六、基金的历史沿革”,并更新了项下的相关内容。

 (八) 变更原“七、基金合同的生效”章节标题为“七、基金的存续”,并更新了项下的相关内容。

 (九) 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十) 更新了“九、基金的转换”中相关内容。

 (十一)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

 (十二)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

 (十三)更新了“十二、基金的财产”中相关内容。

 (十四)更新了“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中相关内容。

 (十五)更新了“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中相关内容。

 (十六)更新了“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相关内容。

 (十七)更新了“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中相关内容。

 (十八)更新了“十八、风险揭示”中相关内容。

 (十九)更新了“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相关内容。

 (二十)更新了“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相关内容。

 (二十一)更新了“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相关内容。

 (二十二)更新了“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相关内容。

 (二十三)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相关内容。

 (二十四)更新了“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中相关内容。

 (二十五)更新了“二十五、备查文件”中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