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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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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5-09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事宜,于2015年7月7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临时停牌。2015年10月22 日(星期三)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确认本次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29日、2015 年11月5日、2015年11月12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2015-087、2015-088)。经申请,2015年11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编号:2015-089)。2015年11月25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编号:2015-092)。2015年11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93)。

 本次停牌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华源农业(大连)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北味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泗水利丰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市 鑫海实业有限公司上述标的公司股权并配套融资。该事项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停牌期间,公司与标的公司进行了深入的接触和商谈,就本次重组事项会同相关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及论证。与此同时,公司组建了项目团队积极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团队成员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有关各方加速推进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2016年1月7日前召开董事会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4年修订)》 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不晚于2016年1月7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 产重组公告,公司股票同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未获得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11日开市起复牌,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复牌交易。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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