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14日
3.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671 | 天目药业 | 2015/12/7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11月2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及2015年12月3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6.77%股份的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15年12月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15年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制订<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共十项议案。详情可见公司于2015年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上述议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请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十项议案进行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11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及2015年12月3日公告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通知中包含的其他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12月14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市苕溪南路78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14日
至2015年1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 《关于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3 | 《关于选举谈靖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与特定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0 | 《关于制订<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2 | 《关于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3 | 《关于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1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2)人 |
14.01 | 《关于选举祝政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4.02 | 《关于选举马利清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14.01、14.02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5年11月25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3经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5年11月25日披露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4至议案13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5年2月3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2、4-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4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3 | 《关于选举谈靖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6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7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8 | 《关于公司与特定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
9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0 | 《关于制订<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2 | 《关于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3 | 《关于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4.01 | 《关于选举祝政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4.02 | 《关于选举马利清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