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12
回售简称:骆驼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5年11月4日至11月6日
回售有效数量:250,000张,回售金额 25,000,000.00元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5年12月5日(因节假日延至2015年12月7日)。
根据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12月3日公告的《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回售条款,“12骆驼集”持有人有权选择于回售登记期(2015年11月4日至11月6日)内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2骆驼集”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发布了《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骆驼集”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6),并于2015年11月2日、11月3日发布了第一次、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7、临2015-068)。公司于2015年11月4日发布了《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骆驼集”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9)。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发布了《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骆驼集”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2)。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供的数据,“12骆驼集”的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250,000张,回售金额为25,000,000元。
回售实施完毕后,“12骆驼集”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如下:
单位: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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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12骆驼集”回售部分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已划至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该资金通过中登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2015年12月7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