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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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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15-103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8日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订《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公开发行A股之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协议》”),《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公司与浙商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之日起,公司 2007年公开发行A股持续督导工作由浙商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限至本公司募集专户资金使用完结”。

 此外,公司还聘请浙商证券担任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含主承销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2014年6月4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万股,并于 2014年6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浙商证券先后委派保荐代表人李勇、王锋、郭峰负责上述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目前,因公司筹划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15年12月4日,公司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 签订了《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和《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主承销协议》,聘请新时代证券担任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含主承销商)。

 2015年12月4日,公司与浙商证券签订了《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工作的协议》,同时,公司与新时代证券签订了《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公开发行股票及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协议》,新时代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倪晋武、徐永军负责上述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浙商证券签订的《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工作的协议》;

 2、公司与新时代证券签订的《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主承销协议》及《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公开发行股票及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协议》。

 附件:保荐代表人倪晋武、徐永军简历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5日

 保荐代表人倪晋武、徐永军简历

 倪晋武,男,保荐代表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从事财务、审计工作多年,自2001年起任职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先后参与大同煤业、安徽电力、大族激光、奥特迅、晶源电子、搜于特、华斯农业、龙韵传播、创毅讯联、广西广电等的改制辅导;参与并主办大同煤业、大族激光、奥特迅IPO发行,尽职保荐过烽火通信、新大陆等再融资项目,具有丰富的证券发行和承销经验。

 徐永军,男,保荐代表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注册会计师,经济学学士。从事投资银行、审计、财务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曾先后参与黄河旋风非公开发行股票、宏达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登云股份IPO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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