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
股份质押和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64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

 股份质押和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通知:近日,新世纪公司办理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46%)的解除质押手续。另外,新世纪公司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8.15 %)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其中3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91%)股份质押期限为16个月,另3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24 %)股份质押期限为12个月,该项质押登记手续已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新世纪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82,111,272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2.65%;新世纪公司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合共292,87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2.69%。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