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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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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5-135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事项简述:2015年12月3日,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政府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签署完成了《讷河市环保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政府授予启迪桑德在讷河市设立的项目公司具体负责讷河市环保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许可业务。本公告所述事项为前述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具体内容。

 2、本项特许经营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之项目尚需经过行政审批许可后方可正式开工建设,同时协议履约需要较长的期限,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公司特作相关重要风险提示。

 3、前述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的报批及立项相关手续,本项协议执行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4、特许经营协议涉及的后续事项: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涉及的具体业务将由启迪桑德在讷河市依法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将视投资及项目进展进行持续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同时公司也将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015年12月3日,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或“公司”)与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政府(以下称“讷河市政府”)签署完成了《讷河市环保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讷河环保产业园特许协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讷河市政府授予公司依法设立的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独家拥有讷河市环保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建设、拥有、运营、维护的权利,并收取讷河市政府支付的生活垃圾处理运营服务费。环保产业园特许协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讷河市环保产业园项目系讷河市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采用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认可的国际上先进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艺处理讷河市政府供应的生活垃圾,采用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先进工艺联合处理讷河市政府供应的餐厨垃圾、市政污泥、粪便,以提升讷河市环境卫生质量,完善市政环保、公用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讷河市政府授予启迪桑德为讷河市环保产业园项目的投资、运营的承担人。讷河环保产业园的预计总投资为3.7亿元(项目投资额最终以政府批复的可研报告为准),该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600吨/日,投资3亿元;餐厨垃圾、市政污泥、粪便联合处理规模共100吨/日,投资7,000万元。该环保产业园特许协议特许经营期限为 30 年(不含建设期),由启迪桑德在讷河市设立项目公司完成前述项目建设及后续运营事宜。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在讷河市投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讷河市环保产业园项目,公司将在项目公司设立后即进行项目前期的报批及立项相关手续,预计该项目公司内部投资收益率不低于8%。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讷河市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具体从事讷河市环保产业园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相关事项将在董事会授权的对外投资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二、特许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讷河市人民政府

 市长:温和;

 法定地址:黑龙江省讷河市;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注册地址:湖北宜昌市沿江大道114号;

 注册资本:84,653.694万元;

 主营业务: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卫项目投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市政给水、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及运营;土木工程建筑;房屋工程建筑;高科技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公告所述特许协议签署对方发生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分析:讷河市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1、 讷河市政府授予公司在讷河市设立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拥有下列权利:

 (1)投资、设计、采购、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

 (2)处理讷河市境内的全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城区粪便;

 (3)向讷河市政府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向讷河市政府收取垃圾处理费;

 (4)向电力公司销售电量,并向其收取电费。

 特许经营期自商业运营开始日起三十(30)年(不含建设期)。

 2、双方各自的责任及义务:

 启迪桑德依约在讷河市设立项目公司具体从事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许可业务,同时应当依据特许协议规定,履行以下责任及义务:

 (1)公司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项目公司即开展可研、环评等立项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3)项目公司依据已获批准的可研报告、环评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进行建设;

 (4)项目公司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本项目建设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并承担相应费用;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进行项目建设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5)获得工程建设所需的审批、批准、许可,并使其保持有效;

 (6)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项目运营与维护的费用,承担项目运营与维护的责任;

 (7)自项目商业运行日起,项目公司应当每日二十四小时,每年三百六十五日连续接收并处理垃圾,并在日处理垃圾能力范围内将接收的垃圾处理达到国家和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

 (8)项目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对本项目所产生的炉渣、飞灰、渗滤液、烟气等进行处理,同步安装烟气排放、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施,并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9)未经讷河市政府同意,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止运营;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与此相关配套政策的规定,项目公司办理发电上网和与电力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等相关事宜;所产生的电量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足额并网;

 (11)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讷河市政府移交本项目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有与移交的权益、文件等有关的担保、负债或违约、侵权责任,应由项目公司在移交日以前全部清理、清偿或赔偿完毕。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讷河市政府应履行以下责任及义务:

 (1)协助公司取得可研、环评、土地预审、电力接入及项目核准等政府有权部门的批复文件;全力协助公司组织开展本项目的可研、环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编制与报审;

 (2)协调项目公司与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积极协助公司解决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协助项目公司获得相关的行政审批、许可,包括项目立项核准、环评批复、电力并网许可、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在公司后续融资时,向公司提供各种手续方面的支持;

 (3)保证公司及项目公司享受国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所规定的招商引资、市政环保、基础设施、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垃圾焚烧发电等优惠政策;

 (4)本项目调试期间,根据国家关于相关规定和项目公司的书面要求提供垃圾;

 (5)本项目试运行开始之日,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垃圾并支付相应的垃圾处理费;

 (6)讷河市政府或其指定的执行机构在不影响项目建设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有权依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过程及方法进行监督检查;

 (7)协助项目公司与电力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调电力企业按国家和黑龙江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本项目发电上网并收购电量。

 若双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各条、款、项或与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都应当尽力通过协商友好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特许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固废业务拓展及区域业务扩张带来一定积极影响,公司对黑龙江省讷河市环保产业园项目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项目未来建设实施有利于公司树立固废项目区域示范效应,将对公司在东北地区的项目开展产生积极影响。本公司取得讷河市环保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权之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分析

 1、项目建设期风险:由于讷河市环保产业园项目尚需经过项目前期报批及立项等行政审批手续,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开工建设时间,项目建设尚存在建设期风险因素。

 采取的措施:公司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政府、业务合作各方共同合作,充分利用现有内部资金、技术、人员等各方面资源,加快项目前期立项及报批工作节奏,共同推进项目的 实施进程。

 2、垃圾处理费支付方面存在的风险:目前全国各地生活垃圾处理尚未形成成熟的收费体系,并且收费较低。

 采取的措施: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本项目垃圾处理费由讷河市政府财政支付,以确保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

 3、其他风险因素:由于讷河市环保产业园项目为公用事业类项目,在未来投资及运营中通货膨胀可能使公用事业项目的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大幅上涨,将致使运营项目公司的成本上升。

 采取的措施:公司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控各项成本及开支,当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变化以及在物价变化导致运营成本变化时,公司有权依约要求对垃圾处理补贴价格进行调整。

 六、相关审议程序

 本公告所述特许协议涉及的具体业务由启迪桑德在黑龙江省讷河市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实施,同时公司将依据本公告所涉及特许经营协议的后续建设、项目进展及协议履行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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