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3月18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13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21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0月21日,有关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66577808
信息披露联系人:陈沛
注册资本: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在内的三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与风险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刘建先生,董事。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天津财经学院,获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年至2001年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副处长;2001年至2003年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清算中心负责人;2003年至2014年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董事总经理。2014年10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杨雪屏女士,董事。拥有天津大学工科学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硕士学位。1995年至2003年曾在天津青年报社、经济观察报社、滨海时报社等报社担任记者及编辑;2003年至2012年就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科;自2012年至今就职于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担任资产管理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孙泉先生,董事。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及美国芝加哥罗斯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8年任职于天津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负责信贷和外汇管理工作;1989年任职于天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负责区域发展、国企改革、对外合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1997年任职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划部,负责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和计划经营管理工作; 2001年任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泰达控股重组并购、资源整合、上市筹备和金融类、实业类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渤海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司和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何达德先生,董事。毕业于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取得精算学荣誉理学士学位。现为宏利行政副总裁及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负责宏利于香港的全线业务,包括个人保险、雇员福利及财富管理等业务。同时何先生分别为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之董事。现为澳大利亚精算学会及美国精算学会会员,在寿险及退休顾问工作方面拥有三十多年的丰富经验,其间担任多个领导层要职。
任赛华女士,董事。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获得数学学士学位,加拿大安大略省会计师公会之特许会计师。任女士于2007年加盟宏利资产,曾任首席行政事务总监,现担任宏利资产亚洲区零售经销部主管。早年任女士曾任职于亚洲和加拿大的著名国际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及省级退休金委员会,监管托管业务的销售及担任全球基金服务客户关系管理、新业务发展及会计等高级职务。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担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理学士学位,现为宏利资产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掌管亚洲及日本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大的资产,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出任现职前,杜先生掌管宏利于亚洲区(香港除外)的投资事务。2001年至2004年,负责波士顿领导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工作。杜先生于2001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曾获派驻纽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管,拥有二十多年的资本市场经验。
汪丁丁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数学系,中国科学院数学力学部理学硕士学位,1990年获夏威夷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8年先后担任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东西方中心人口研究所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员、香港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助理教授、德国杜依斯堡大学经济系客座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及美国夏威夷大学经济系访问教授。目前担任北京大学及浙江大学教授,自2007年至今,担任东北财经大学“社会与行为”跨学科教育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兼主任。
周小明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起先后任职于浙江大学、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成员、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目前担任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法律硕士导师、中国信托业协会培训与资格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主编。
杜英华女士,独立董事,任期始于2014年6月20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10月,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天津津华律师事务所,现任该律所副主任,正高级律师,具有22年法律实务经验。同时担任天津第五届律师协会理事、天津第六届律师协会监事。
何自力先生,独立董事,198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1975至1978年,于宁夏国营农场和工厂务农和做工;1982年至1985年,于宁夏自治区党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988年至今任职于南开大学,历任经济学系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和秘书长、天津经济学会副会长;2002年1月至7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作访问学者。
2、监事会成员
许宁先生,监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1991年至2008年任职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加入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
陈景涛先生,监事。拥有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商学学士、麦考瑞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和南澳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1998年先后就职于渣打银行、巴克莱资本、Baron Asset Management;2005年加入宏利资产,曾担任固定收益高级投资经理,现担任北亚投资负责人。
王泉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2002年3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基金运营部副总经理、基金运营部总经理、运营副总监兼基金运营部总经理,自2014年10月起担任运营总监。
邓艺颖女士,职工监事。金融学硕士,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任公司业务部职员;2005年4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研究员、研究部总监业务助理兼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投资副总监兼研究部总监;具备10年基金从业经验,10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高级管理人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刘建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傅国庆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获文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1993年至2006年就职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研发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9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张萍女士,督察长。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管理学和理学双硕士。先后任职于中信公司、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和管理咨询工作。2002年起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05年10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2006年11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吴华先生
金融学硕士;2004年6月至2006年3月就职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宏观策略分析员;2006年4月至2011年4月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先后就职于研究部、资产管理部,担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5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部首席策略师,自2013年9月至今担任国际投资部副总经理兼首席策略分析师。2014年3月25日起担任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18日起担任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1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具备10年基金从业经验,10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刘建、投资总监王彦杰、投资副总监兼研究部总监邓艺颖、金融工程部门负责人戴洁、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卓若伟、资深基金经理吴华组成。督察长张萍列席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决策事项,可分类固定收益类事项、权益类事项、其它事项。
(1)固定收益类事项由刘建、王彦杰、卓若伟表决。
(2)权益类事项由刘建、王彦杰、邓艺颖、戴洁、吴华表决。
(3)其它事项由全体成员参与表决。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401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375只,QDII基金26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4年,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联系人:于贺
联系电话:010-66577617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客服电话:400-698-8888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2)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支持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网上直销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农行卡、建行卡、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广发银行卡和汇付天下“天天盈”等。
泰达宏利淘宝官方网店:http://tfund.taobao.com/,支持支付宝账户。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支持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支付宝账户和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fcted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银行网站: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公司网站:bank.pingan.com
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热线:400 888 881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6)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1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斌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客服热线:400-700-9665
8)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1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刘潇
电话: 021-2069194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1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 耿杰
联系电话:021-20835817
传真号码:021-20835885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920-0022/ 021-20835588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1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1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传真: 021-68865680
公司网站:www.xcsc.com
1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胡天彤
电话:022-28451709
传真:022-28451892
电子邮箱:hutt@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50
联系人:宋明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400-8888-666 / 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吴琼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2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zts.com.cn/
2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5)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公司网址:www.xsdzq.cn
2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2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2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020-961303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www.gzs.com.cn
3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宗锐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3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3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网站:www.jyzq.cn
3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服电话:400-888-8128
传真:021-68767981
联系人:朱磊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3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公司网络地址: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3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100007)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7)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3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3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客服热线: 400-660-0109
4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客服热线:95558
41)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24号楼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服热线:400-881-1177
4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公司网址:www.westsecu.com
客服热线:95582
4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9010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公司网址:www.zszq.com
客服热线:400-102-2011
44)九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关大街1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D座5层
法定代表人:曲国辉
公司网址:www.jzsec.com
客服热线:400-654-3218
4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周俊
电话:0451-85863726
传真:0451-82337279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客服热线:400-666-2288
46)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客服热线:400-888-8133
4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客服热线:95548
4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客服热线:400-809-6096
(二)登记机构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联系人:石楠
联系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1座20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1座20层
负责人:李大进
电话:010-65906639
传真:010-65906639-9
经办律师:韩津生、张璇
联系人:张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 赵柏基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庞伊君
联系人:庞伊君
四、基金的名称
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紧跟新常态下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复兴伟业相关行业的投资机遇,基于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力争为投资者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复兴伟业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紧跟新常态下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复兴伟业相关行业的投资机遇,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及各行业的发展前景,精选出具有长期竞争力和增长潜力的优质公司,力求在抵御各类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超越平均水平的良好回报。
1、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究,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系统性风险。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宏观经济指标,包括PMI水平、GDP增长率、M2增长率及变化趋势、PPI、CPI、利率水平与变化趋势、宏观经济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
在经济周期各阶段,综合对所跟踪的宏观经济指标和市场指标的分析,本基金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的策略为:在经济的复苏和繁荣期超配股票资产;在经济的衰退和政策刺激阶段,超配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力争通过资产配置获得部分超额收益。
2、复兴伟业相关行业的界定
复兴伟业相关行业一方面包括转型升级的国家传统支柱行业和着眼未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另一方面包括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创新等的相关行业,比如人民币国际化、“一带一路”、自贸区、互联网金融、工业4.0等。
本基金界定的复兴伟业相关行业包括以下两类公司:1)中信证券一级行业分类中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房地产、家电、建筑建材、石油石化、医药、轻工制造、机械、电力设备、国防军工、汽车、计算机、交运、农林牧渔的上市公司;2)当前非主营业务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隶属于复兴伟业的相关行业,且未来这些产品或服务有望成为主要收入或利润来源的公司。
如果中信证券调整或停止行业分类,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复兴伟业相关行业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复兴伟业相关行业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及时公告。
如因基金管理人界定复兴伟业相关行业的方法调整或者原复兴伟业相关公司经营发生变化不再属于复兴伟业相关行业等,本基金持有的复兴伟业相关行业的证券比例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在六十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调整。
(1)本基金界定的复兴伟业相关行业包括以下定性特征:
1)产业核心性是指复兴伟业相关行业属于国民经济的重点行业能够带动经济和产业链上的相关板块发展,有助于国内传统经济行业复苏和改造,推动国内经济结构逐步转型
2)改善明确性是指行业出现了积极的变化,包括技术进步、政策变化、行业集中度改善、外来进入者引入竞争、出现了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改造等。
3) 强带动力是高端制造行业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可以对上下游企业进行辐射和技术溢出,从而对整个产业链的技术创新和竞争力提升都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2)本基金界定的复兴伟业相关行业包括以下定量特征:
1)创新能力指标。
2)市场前景指标。
3)效益和增长能力指标。
本基金认为,具有上述特点的企业,能够在行业内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并给投资者带来良好回报,从而是本基金重点投资的对象。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针对沪深两市符合复兴伟业的全部上市公司,剔除其中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诉讼的股票等),筛选得到复兴伟业相关行业的股票池。通过每个上市公司的财务、投资吸引力等方面进行分析,结合实地调研情况,构建投资股票投资组合。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组合进行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证券价格明显高于其内在合理价值时适时卖出证券。
(1)财务分析
从资产流动性、经营效率、盈利能力等方面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变化趋势,考察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并力图通过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关联关系,剔除存在重大陷阱、财务危机以及应收账款管理严重不善的公司。本基金将对那些财务稳健、盈利能力强、经营效率高、风险管理能力强的复兴伟业相关公司给予较高的评级。
(2)投资吸引力评估
本基金将采用市盈率、市净率、市现率、市销率等相对估值指标,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盈利指标、增长性指标以及其他指标对公司进行多方面的综合评估。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的重点备选投资对象。对每一只备选投资股票,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DCF模型、FCFF模型、DDM模型等)等方法评估公司股票的合理内在价值,同时结合股票的市场价格,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
4、债券投资策略
对债券的投资将作为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运用久期调整、凸度挖掘、信用分析、波动性交易、品种互换、回购套利等策略,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精选个券尤其是复兴伟业相关行业的债券,构造债券投资组合。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将利用股指期货剥离多头股票资产部分的系统性风险或建立适当的股指期货多头头寸对冲市场向上风险。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等因素,计算需要用到的期货合约数量,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行适时灵活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通过空头部分的优化创造额外收益。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
本基金将在债券市场宏观分析基础上,结合蒙特卡洛模拟等数量化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定价,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复兴伟业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5)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此期间内,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规定的,本基金的投资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较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在运作过程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因此,“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是适合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审计)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1月 1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以上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投资。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3、其他资产构成
■
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一)截止2015年9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复兴混合
■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泰达宏利复兴混合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9月30日)
■
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4月21日,按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在建仓期。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须最迟于新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
(二)在“释义”中《运作办法》释义进行了更新。
(三)“三、基金管理人”中对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内容部分进行了变更。
(四)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的内容。
(五)“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信息进行了变更。
(六)“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进行了变更。
(七)“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15年6月30日。
(八)“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5年6月30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九)“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对股票估值方法进行了变更。
(十)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的内容。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5日
关于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暂停
接受大额申购、大额转换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限制大额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为:3000万元(不含3000万),暂停起始日为2015年12月8日。
2、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5年12月8日起,本基金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3000万元(不含3000万)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
2)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和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3)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或010-66555662;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5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755,189,945.76 | 53.63 |
| 其中:股票 | 755,189,945.76 | 53.63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118,680,000.00 | 8.43 |
| 其中:债券 | 118,680,000.00 | 8.43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530,224,243.33 | 37.66 |
8 | 其他资产 | 3,924,589.79 | 0.28 |
9 | 合计 | 1,408,018,778.88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50,017,314.80 | 3.85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501,480,195.65 | 38.62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16,159,319.75 | 1.24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63,537,228.44 | 4.89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7,368,975.22 | 6.73 |
J | 金融业 | 21,567,075.00 | 1.66 |
K | 房地产业 | 4,068,603.90 | 0.31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991,233.00 | 0.85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 合计 | 755,189,945.76 | 58.15 |
代码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3111 | 康尼机电 | 3,251,989 | 86,600,467.07 | 6.67 |
2 | 600372 | 中航电子 | 2,927,688 | 64,965,396.72 | 5.00 |
3 | 600038 | 中直股份 | 1,095,379 | 46,498,838.55 | 3.58 |
4 | 002410 | 广联达 | 2,575,059 | 35,535,814.20 | 2.74 |
5 | 600050 | 中国联通 | 5,752,562 | 34,572,897.62 | 2.66 |
6 | 600276 | 恒瑞医药 | 740,000 | 34,180,600.00 | 2.63 |
7 | 002454 | 松芝股份 | 2,571,875 | 33,640,125.00 | 2.59 |
8 | 300292 | 吴通通讯 | 1,013,587 | 32,485,463.35 | 2.50 |
9 | 002321 | 华英农业 | 3,641,405 | 29,713,864.80 | 2.29 |
10 | 002462 | 嘉事堂 | 779,741 | 28,600,899.88 | 2.2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118,680,000.00 | 9.14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 | - |
8 | 同业存单 | - | - |
9 | 其他 | - | - |
10 | 合计 | 118,680,000.00 | 9.14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20077 | 15贴债03 | 1,200,000 | 118,680,000.00 | 9.14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2,645,849.67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112,164.68 |
5 | 应收申购款 | 166,575.44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924,589.79 |
阶段 | 基金净值收益率
① | 基金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 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 ①-③ | ②-④ |
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 | -17.60% | 2.29% | -13.10% | 1.56% | -4.50% | 0.73% |
基金名称 |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泰达宏利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162206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申购起始日 | - |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 2015年12月8日 |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 - |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5年12月8日 |
暂停赎回起始日 | - |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 | - |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0,000,000.00 |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0,000,000.00 |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为保证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15年12月8日起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泰达宏利货币A | 泰达宏利货币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2206 | 000700 |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 是 | 是 |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