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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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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福建海峡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福建海峡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12月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福建海峡银行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编号基金代码基金名称
1000404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2000603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3000950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4001018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5001076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基金
6001184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7001373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8001433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9001475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基金
10110001易方达平稳增长混合型基金
11110002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型基金
12110003易方达50指数基金
13110005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型基金
14110009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基金
15110010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
16110011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基金
17110012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18110013易方达科翔混合型基金
19110015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混合型基金
20110019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21110020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基金联接基金
22110021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23110023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基金
24110025易方达资源行业混合型基金
25110026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26110029易方达科讯混合型基金
27110030易方达沪深300量化增强基金
28110031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
29112002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

二、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5年12月3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福建海峡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福建海峡银行电子银行渠道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 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福建海峡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福建海峡银行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15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苏素华

联系人:黄钰雯

电话:0591-83967183

传真:0591-87330926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9999

公司网站:www.fjhxbank.com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平安证券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E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服务协议,自2015年12月3日起,本公司将新增平安证券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石静武

联系电话:021-3863111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传真:021-58991896

网址:stock.pingan.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邮证券为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12月3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邮证券为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中邮证券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邮证券的规定为准。

基金代码基金名称申购赎回业务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
000647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A开通暂不开通暂不开通

二、 重要提示

1. 中邮证券暂不开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中邮证券今后如开通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中邮证券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或垂询中邮证券。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邮证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丁奇文

联系人:邱丽君

电话: 010-67017788

传真:010-67017788-969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5

公司网站:www.cnpsec.com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

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易方达瑞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00144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易方达瑞选混合I易方达瑞选混合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1443001444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20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5年11月30日

至2015年12月1日

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5年12月2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450
份额级别易方达瑞选混合I易方达瑞选混合E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4,501,066,536.45703,938.254,501,770,474.7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180,000.005.77180,005.77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4,501,066,536.45703,938.254,501,770,474.70
利息结转的份额180,000.005.77180,005.77
合计4,501,246,536.45703,944.024,501,950,480.47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0.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5,189.6730,093.4635,283.1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01%4.2750%0.0008%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5年12月2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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