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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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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9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潮州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三十六次会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51%股份,以下简称“潮州燃气”)投资建设潮州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23,062.64万元。具体情况请详见2014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潮州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

 2015年12月2日,潮州燃气与广东省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了《潮州市管道燃气(城镇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一、特许经营期限:30年,自2015年12月2日起至2045年12月1日止。

 二、特许经营业务: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潮州市行政管辖范围内投资、建设、经营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含气化站)、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等燃气项目(国家及省规定必须进行竞争性资源配置的汽车加气站等项目除外);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险、维修等业务并收取费用的权利;整合潮州市现有管道燃气经营市场。

 三、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人民币10,663.87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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