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ST闽能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证券简称变更的情况
201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主营业务由造纸变更为电力生产与销售,同时经工商部门核准,公司名称已由“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突出公司主营业务的行业特性,拟将公司证券简称由“*ST南纸”变更为“*ST闽能”,公司证券代码“600163”不变,证券简称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为准,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启用日另行公告。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1、2015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28号),核准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5月公司完成了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等相关工作,2015年7月17日,经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了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董事、监事、章程修正案的备案手续,并取得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发的《营业执照》,至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已实施完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原有的造纸业务,包括资产、负债已经全部剥离,公司直接持有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公司主营业务由造纸变更为电力生产与销售,公司业务性质、资产构成、行业特性和发展战略等均发生了重大改变。
2、鉴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的资产、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2015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对能源业的投资;电力生产;电气安装;工程咨询;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5年7月17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取得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发的《营业执照》。
3、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突出公司主营业务的行业特性,2015年11月18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中文名称由“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NANZHI CO., LTD., FUJIAN”变更为“ZHONGMIN ENERGY CO., LTD.”。2015年12月1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完成了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综上所述,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行业特性和发展战略等均发生了重大改变,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突出公司主营业务的行业特性,公司特申请将公司证券简称由“*ST南纸”变更为“*ST闽能”,公司证券代码“600163”不变。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证券简称的变更符合重组后公司的主要业务和整体战略发展,也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公司的业务性质、资产构成、行业特性和发展战略已经正式转变为风力、光伏等电力生产销售和开发,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已经完成变更手续。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福建省境内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投资项目区位优势明显、风能资源丰富,在福建省内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核准等方面均占据优势地位,但行业政策的变化、宏观经济的发展周期以及风力发电业务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周期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证券简称的变更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