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12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通知,新筑投资于2015年12月1日将其质押给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700万股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4年8月5日,新筑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00万股质押给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内容详见2014年8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043号公告)。
本次解除质押的700万股已于2015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亦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截至本公告日,新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5,977.0655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560.635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16.43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6%;本次解除质押股份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占新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4.38%;新筑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中仍有14,827万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22.97%,占新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92.80%。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