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与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嘉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环保”)签订《出资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承接新乐市污水处理TOT项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5-054)。
二、进展情况
近日,该项目公司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84000027529),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新乐市嘉润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礼堂街107号
法定代表人:卢兴旺
注册资本:壹亿五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9月08日
营业期限:2015年09月08日至2065年09月07日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服务;污水处理设备及产品的生产、销售;水污染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签订情况
新乐市人民政府与嘉诚环保于近日签订了《新乐市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及《新乐市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补充协议书》。
(一)特许经营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内容:新乐市人民政府授权嘉诚环保以TOT方式运营管理新乐市升美水净化有限公司(规模4万吨)和第二污水处理厂(规模5万吨)。
2、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
3、转让价格:14,900万元。
4、保底水量:本项目建设总规模为9万吨/日,保底水量为设计水量的66.7%,即6万吨/日的规模执行。如果进水水量不足保底水量,按保底水量计算;如进水水量超出保底水量,则按实际处理水量计算。
5、污水处理服务费:0.93元/吨。
6、费用的支付:运营方于每月10日前发送付款通知单,新乐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于收到付款通知单的下月10日前支付服务费。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补充协议书明确约定该协议由嘉诚环保在新乐注册新乐市嘉润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具体实施。鉴于新乐市第二污水处理污水管网未完善,新乐市人民政府就具体支付特许经营收购款及支付污水处理费情况与嘉诚环保约定如下: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7000万元收购款,经营新乐市升美水净化有限公司(即新乐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按0.93元/m3,污水量按实际处理量拨付污水处理费,拨付方法按合同约定执行。
2、新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年内完成管网建设具备运行条件。运行前10日内,支付余款7900万元,开始运营新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按TOT合同约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新乐市嘉润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新乐市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
3、新乐市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补充协议书。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