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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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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5-080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调整事项获贵州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盘江股份”)于2015年12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股”)转发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贵州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调整事项的批复》(黔国资复产权[2015]126号)文件,贵州省国资委对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关事项作出批复。现将批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盘江股份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向不超过10名发行对象发行不超700,000,000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亿元。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盘江股份总股本不超过2,355,051,861股,其中,盘江控股持有961,050,600股,持股比不低于40.81%,为盘江股份第一大股东。

 三、同意对《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指定媒体和网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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