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正在筹划关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相关事项,因该事项尚存重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普通A股,证券简称:滨海能源,证券代码:000695)自2015年11月12日开市时起停牌,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15年11月12日、11月19日、11月26日披露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工作已初步完成,公司目前正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有关投资意向方进行沟通,有关中介机构基本确定。公司将继续全力配合有关方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加快各项具体工作进度。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对象尚未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承诺在2015年12月14日之前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在停牌期间,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