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5-071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 A 股股票于2015年11月30日、12月1日、12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及控股股东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函查证,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公告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截至公告日,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和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针对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声明: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除已披露的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在未来可预期的三个月内,公司及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