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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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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15-071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暨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11月28日、2015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定于2012年12月15日在公司本部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2日收到公司股东高宝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6.51%)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同意在公司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乙醇[无水]产品项目,并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安全生产许可、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与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法定代表人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含上述增加乙醇[无水]产品项目)。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在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局取得乙醇[无水]产品项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随即开始联系办理上述增加乙醇[无水]产品项目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期间,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公司上述相关决议已过有效期、公司更名等理由,需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再予办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高宝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9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1%。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年3月14日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15年11月28日发布的《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年12月1日发布的《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补充通知如下(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外,原通知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12月14日15:00至2015年12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2月9日(星期三)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淄博市张店区朝阳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相关公告。

 上述第1、2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第3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 1:00-4: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朝阳路18号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雪明

 联系电话:0533-2988888

 传真:0533-2091578(传真请注明:转公司证券部)

 电子邮箱:120152880@qq.com

 邮编:25506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12月15日召开的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

 委托人

 (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 1、第1、2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人应在表决意见中填写投票股数。第3-7项议案,表决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请表决人在所表明意见的相对应栏内打“√”。多填、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581;

 (二)投票简称:未名投票;

 (三)投票时间:2015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

 即9:30-11:30和13:00-15:00;

 (四)在投票当日,“未名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五)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1.01元代表议案1下子议案1.1.1,1.02元代表议案1下子议案1.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3、第3-7项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对以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2,在“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议案1: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4 名候选人,但投给4名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投票举例:如某股东持有100股公司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为100×4=400股,股东可根据意向将拥有的表决权400股集中或分散填入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对应的委托数量栏项,合计总数不能超过400股。

 议案2: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3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议案3: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2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等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未名医药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陆”,输入股东“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 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 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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