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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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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方兴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临2015-071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欧木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13号)。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国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科技”)75.58%股权。2015年11月26日,上述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至此,本公司持有国显科技75.58%的股权,国显科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1、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向欧木兰等15名原国显科技股东发行相应数量(24,530,107股)的股份,就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并在前述股份登记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上市手续。

 2、公司尚需就本次发行涉及的注册资本等变更事项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三、相关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方兴科技尚需向欧木兰等15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向欧木兰、苏俊拱、梁诗豪、郑琦林、唐铸、欧严、冯国寅及昌讯投资分期支付现金对价。方兴科技尚需向中登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登记、上市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及完成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或无法实施的重大风险。

 2、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方兴科技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该等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依法办理过户手续,方兴科技现合法、有效地持有标的资产75.58%股权;本次交易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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