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国栋先生的通知:
赵国栋先生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 33,690,000 股(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99.98%,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3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其中,20,000,000股交易到期日为 2017 年 5 月22日,13,690,000股交易到期日为2017 年 5 月26日。上述质押已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赵国栋先生持有公司33,697,239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0.38%,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3,697,239股,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38%。该部分股份为赵国栋先生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赵国栋承诺本次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过户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详见公司2015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2015年11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票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此次赵国栋先生质押的33,690,000 股,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 99.98%,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0.37%,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赵国栋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33,69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赵国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99.98%。
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