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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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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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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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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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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上市初费及上市月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按实列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协商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的“(六)申购与赎回的费率”与“(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中的相关规定。

 (七)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5年6月2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一、绪言”中的相关内容;

 3、更新了“二、释义”中的相关内容;

 4、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的相关内容;

 5、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的相关内容;

 6、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 中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7、更新了“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中的相关内容;

 8、更新了“七、基金的存续” 中的相关内容;

 9、更新了“十一、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至2015年9月30日;

 10、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更新至2015年6月30日;

 11、更新了“十九、风险揭示”中的相关内容;

 12、更新了“二十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中的相关内容;

 13、更新了“二十五、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14、更新了“二十六、备查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关于新增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国泰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转换业务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商行”)签订了以下基金的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江南农商行于2015年12月3日起销售本公司管理的以下基金。投资者可通过江南农商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以及基金销售支行柜面办理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 销售基金业务范围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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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1、适用投资人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国泰基金旗下任一只自TA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①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按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比例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合同中无特殊约定基金的转换费用采用“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 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归入转出基金资产的比例由招募说明书规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国泰金龙行业)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国泰金鹰增长)份额净值是1.300 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 10,0000×1.200×(1-0.2%)/(1+0.3%)=119,401.79 元

 转换补差费用= [10,0000×1.200×(1-0.2%)/(1+0.3%)]×0.3%=358.21元

 转入份额= 119,401.79 / 1.300=91,847.53 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300 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91,847.53份。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同基金A/C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若遇上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一项为固定值另一项为比例值,无法按差值进行计算,则申购费补差不再扣减原基金申购时已缴纳的1000元申购费。

 4、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 日对投资者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1000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目前,国泰基金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故投资者转入的基金份额将被自动记入前端收费模式下,且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起计算。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基金处于封闭期有关规定。

 6、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国泰基金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2)国泰基金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3)通过国泰基金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4)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网址:http://www.gtfund.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

 关于新增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国泰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石财富”)签订了以下基金的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凯石财富于2015年12月3日起销售本公司管理的以下基金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可通过凯石财富的网上平台办理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销售基金业务范围及代码:

 ■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1、适用投资人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国泰基金旗下任一只自TA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①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按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比例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合同中无特殊约定基金的转换费用采用“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 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归入转出基金资产的比例由招募说明书规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国泰金龙行业)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国泰金鹰增长)份额净值是1.300 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 10,0000×1.200×(1-0.2%)/(1+0.3%)=119,401.79 元

 转换补差费用= [10,0000×1.200×(1-0.2%)/(1+0.3%)]×0.3%=358.21元

 转入份额= 119,401.79 / 1.300=91,847.53 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300 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91,847.53份。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同基金A/C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若遇上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一项为固定值另一项为比例值,无法按差值进行计算,则申购费补差不再扣减原基金申购时已缴纳的1000元申购费。

 4、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 日对投资者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1000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目前,国泰基金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故投资者转入的基金份额将被自动记入前端收费模式下,且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起计算。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基金处于封闭期有关规定。

 6、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国泰基金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2)国泰基金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3)通过国泰基金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4)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优惠费率及约定

 1、自2015年12月3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参与凯石财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各基金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凯石财富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凯石财富销售的基金,该基金是否同时参与凯石财富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将另行公告。

 3、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凯石财富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凯石财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0-178-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网址:http://www.gtfund.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

 关于新增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国泰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济财富”)签订了以下基金的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富济财富于2015年12月3日起销售本公司管理的以下基金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可通过富济财富的网上平台办理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 销售基金业务范围及代码:

 ■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100元。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1、适用投资人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国泰基金旗下任一只自TA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①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按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比例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合同中无特殊约定基金的转换费用采用“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 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归入转出基金资产的比例由招募说明书规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国泰金龙行业)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国泰金鹰增长)份额净值是1.300 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 10,0000×1.200×(1-0.2%)/(1+0.3%)=119,401.79 元

 转换补差费用= [10,0000×1.200×(1-0.2%)/(1+0.3%)]×0.3%=358.21元

 转入份额= 119,401.79 / 1.300=91,847.53 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300 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91,847.53份。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同基金A/C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若遇上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一项为固定值另一项为比例值,无法按差值进行计算,则申购费补差不再扣减原基金申购时已缴纳的1000元申购费。

 4、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 日对投资者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1000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目前,国泰基金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故投资者转入的基金份额将被自动记入前端收费模式下,且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起计算。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基金处于封闭期有关规定。

 6、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国泰基金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2)国泰基金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3)通过国泰基金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4)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优惠费率及约定

 1、自2015年12月3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参与富济财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各基金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富济财富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富济财富销售的基金,该基金是否同时参与富济财富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将另行公告。

 3、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富济财富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富济财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n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网址:http://www.gtfund.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

 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杭州数米销售渠道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米基金”)协商一致,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2月4日起,本公司将针对数米基金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降低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以下本公司旗下在数米基金销售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销售且由本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

 ■

 二、调整内容

 自2015年12月4日起,投资者通过数米基金销售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追加申购金额为单笔10元。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数米基金销售且由本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上线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申购金额下限。

 三、重要提示

 1、数米基金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金额下限,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业务时,需遵循数米基金的规定。

 2、本公告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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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

 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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