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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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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15-076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9月19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5年7月13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5年12月1日,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河证券”)签署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公司决定聘请银河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银河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银河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纪荣涛先生、邢仁田先生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更换为银河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中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银河证券承接,中信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银河证券委派纪荣涛先生、邢仁田先生负责具体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纪荣涛先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银河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总经理。负责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了三安光电(600703)再融资、华天科技(002185)再融资、国栋建设(600321)再融资、圣莱达(002473)重大资产重组、百合花IPO、智达康创业板IPO等项目的改制、辅导 、上市以及发行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邢仁田先生,华南理工大学会计学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银河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副总经理。负责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了永清环保(300187)再融资项目、开滦能源2012年公司债项目、西点药业IPO改制、辅导等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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