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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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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5-085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反馈意见答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7 月 28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278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反馈,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反馈意见答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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