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日,公司接主要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其近日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5]476号),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212号)的精神,同意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1,819,098股股份协议转让给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