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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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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86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太极01、13太极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下甸桥南堍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李东、万如平和蒋守雷因公务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职工监事彭美艳因公务请假;

 3、 董事会秘书胡义新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批准太极微电子出售厂房土地(含配套设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太极半导体提供最高1.7亿元担保额度并实行总额控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2均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长平 刘颖颖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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