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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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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5-17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67)。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该公告中“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以其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描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描述内容为: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将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泰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8000亿元,期限为3年,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兴泰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现更正为: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将部分自有机器设备与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泰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为3年,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兴泰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该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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