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1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李朋先生、刘增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4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朋先生、刘增翔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李朋先生,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8年4月,潍坊科技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李朋先生历任公司分厂厂长、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具有丰富的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质量管理经验,现负责本公司的行政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李朋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增翔先生,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0年4月,青岛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刘增翔先生历任公司东北办事处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物理中心经理、副总经理,具有丰富的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经验,现负责本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物流中心工作。
刘增翔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