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6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7月16日披露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同时由于公司拟筹划股权收购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由于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0日继续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2015-067)。
经核实,上述股权收购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2015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7日、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8日、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26日,公司陆续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2015-073、2015-085、2015-089、2015-090、2015-091、2015-097、2015-102)。2015年9月7日、2015年10月19日、2015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2015-101、2015-103)。2015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8)。2015年11月6日、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20日,公司继续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10)。
201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5年1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21)等相关公告。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24日(公司重组方案披露日)起继续停牌,公司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095;债券简称:12康盛债)不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