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函证,本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中国嘉陵”或“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1月27日、2015年11月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函证确认:截止到目前,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近期未策划过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拟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2)及《关于拟成立合资公司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3),以上事项现未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
4、经本公司核实,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关于拟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及《关于拟成立合资公司的补充公告》外,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