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5-072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9日至2015年1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15:00至2015年11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卫士通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成刚。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2,346,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067%。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0,096,1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5828%。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208,464,8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9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名,代表股份13,881,3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94%。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22,289,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30,039,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8129%;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87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李成刚先生、雷利民先生、胡凯春先生回避表决。

 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944%;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056%;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944%;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056%;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数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944%;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056%;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944%;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056%;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944%;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056%;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944%;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056%;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上市地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944%;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056%;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944%;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056%;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944%;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056%;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944%;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056%;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李成刚先生、雷利民先生、胡凯春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944%;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056%;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22,289,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30,039,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8129%;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87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22,289,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30,039,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8129%;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87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李成刚先生、雷利民先生、胡凯春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944%;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056%;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22,289,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30,039,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8129%;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87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李成刚先生、雷利民先生、胡凯春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3,82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5944%;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4056%;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李成刚先生、雷利民先生、胡凯春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0,039,8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9%;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30,039,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8129%;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87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22,289,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30,039,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8129%;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87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三零盛安、三零瑞通、三零嘉微股权之盈利预测补偿责任之承接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李成刚先生、雷利民先生、胡凯春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0,039,8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9%;反对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30,039,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8129%;反对票为5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87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浒、赵志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